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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修礦業法應解決問題而非增加問題

2017-06-30 聯合報社論 U台报报

環團要求經濟部速修礦業法,並撤銷亞泥礦權展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電影《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墜機身亡,他生前感嘆亞泥位於花蓮的新城山礦場挖得比過去更深,引發外界關注採礦對環境的衝擊。行政院長林全則拍板,包括亞泥新城山礦場等早年未實施環評的礦業開發案,在《礦業法》修法通過後,均要補辦環評。

 

亞泥新城山礦場自一九七四年推動開發,十二年後太魯閣國家公園成立,緊鄰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的亞泥新城山礦場因而成為環保人士指責的對象。產業與環境的矛盾積累廿餘年,終於在齊柏林過世後一次引爆,外界對水泥業的撻伐排山倒海而來。然而,在激昂的情緒中談修法,恐怕要越發謹慎,切不可解決不了舊問題,反而引發新問題。

 

《礦業法》修法一直落後時代的腳步,但要跟上民眾對環保的期許,須先釐清台灣水泥業的現況。最近有立委質疑,台灣水泥產量過剩,甚至有餘裕外銷,是企業以破壞國土為代價換取外銷利潤;甚至說,台灣其實不必自產水泥,可以全數改以進口替代。這些說法,雖有部分真實,卻也存在明顯的盲點。

 

水泥的產品特性,是不能久存,最多只能存放數月。然而,包括基礎建設、各種民間工程,乃至國防建設都需要水泥;因此,它一定程度上屬於戰略物資,若要完全放棄生產,全靠進口,風險太大。以日本和南韓為例,兩國生產的水泥總量均超過國內總需求,因此均有外銷,甚至銷來台灣。日韓保有一定的水泥產量,自非只是考慮水泥產業本身,而是著眼於國家建設與戰略的需求。

 

立委率爾發表「台灣完全不用自產水泥」的言論,只為爭取曝光,而非理性發言。試問,汽柴油在提煉過程中亦會造成環境負擔,但台灣的汽柴油可以完全仰賴進口嗎?問題是,當不理性的情緒持續發酵,未來立院在修訂礦業法時,難保不會訂出悖離現實及國家利益的法條;如此一來,就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增加問題。類似的情況過去在台灣多次上演,例如,三年前高雄市發生石化管線氣爆造成重大傷亡,事後不少民代主張要將所有石化管線移除,改用槽車運送;殊不知,改用槽車將使石化氣變成移動的風險,反而造成嚴重的公安隱患。

 

近年台灣社會面對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衝突時,常以為只要強力禁止設廠,即可以一步到位地解決問題。若這樣的思維不變,企業將不斷被迫放棄新的投資,揚棄製造業,回歸到農業社會。若我們承認水泥與汽油一樣,是民生需求與產業發展時的必要之惡,則在討論《礦業法》修法時,便應回歸現實,尋找一個可以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路徑。

 

要降低水泥業對環境的衝擊,可從降低需求、外銷管理、及礦場監督三管齊下。例如,近年新的建築材料不斷推出,已逐步取代對水泥的倚賴。過去十年,台灣水泥的使用量逐年降低,從二○○五年的近一千三百萬公噸,降低至二○一五年的一千萬公噸。需求愈低,水泥開採的規模自然會逐年降低。

 

去年台灣水泥外銷占總產量的比重是二成六,對照日本,近年水泥外銷比重則約為一成五。對此,政府不妨邀集產、官、學界共同評估台灣未來水泥使用量,訂出合宜的外銷天花板,讓國內水泥達到自產自用、不浪費資源的目標。此外,在礦場開發監督上,不妨設下更嚴格的開發管制配套,像是採取豎井運礦、封閉式送料等方式,都可以減輕對景觀的衝擊及對環境的汙染。

 

齊柏林的電影留給國人的啟示,是指出了產業發展時對環境的種種傷害。我們的目標,是要從減少傷害向永續發展的目標前進,這中間沒有捷徑可走,也不能光靠民粹。在環保與產業發展中找到一個可實踐的平衡,是政府推動礦業法修法時不能忘記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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