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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台商退場 「四字訣」省稅

2017-09-14 杜宗熹 U台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上海德勤稅務師事務所在台北舉辦「勤業眾信稅務論壇」。 勤業眾信/提供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昨(12)日指出,台商若被迫退出大陸市場,可選擇以「關、停、併、轉」的方式進行,藉由關閉、停業、合併與轉讓的方式退場。同時,也盡量不要直接賣掉土地,以免造成困擾。

 

在「騰籠換鳥」與「退二進三」政策下,不少位於中國的傳統製造業台商,因不堪經營成本大幅提升、面臨經營鉅額虧損或企業接班等問題,考慮重整其在中國大陸和全球的業務版圖。徐曉婷強調,台商可考慮透過轉讓的方式,來選擇轉讓其公司股權或所屬資產。

 

徐曉婷在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 Taiwan)與上海德勤稅務師事務所(Deloitte China),共同舉辦的「稅務波瀾再起-台商企業的風險與挑戰」中提醒,台商各種退出方式,都涉及多種稅負處理,均應審慎評估並委由專業機構協助,以規劃出最符合企業需求的轉型方式。

 

她舉例,一般大陸台商面臨上市、分立公司時,都會有處置土地的問題。而一旦出售土地,就會有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與土地增值稅等稅負項目,而且面臨的稅務處理程序和結果均有差異。因此,不論採取何種策略,如果直接處分土地的話,都會面臨相當高稅負。因此很多台商也改用重組方式,來降低稅負問題。

 

台商若選擇轉手給陸企時。徐曉婷建議,台商應要求對方,直接透過陸資公司的海外子公司來接受,可減少資本管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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