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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只管礦場,不管埤塘

2017-12-09 聯合報黑白集 U台说

行政院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規定未來新舊礦場都必須通過環評,包括亞泥等六大礦場在內。政府重視採礦對環境的影響,這是進步;但是,看到採礦對環境的損害,卻看不到綠能發電對埤塘的破壞,則未免太瞎。

 

政府做事,若是被推一下、才動一下,那是消極。若是被推一下,卻連動也不想動,那就是麻木。礦業法的修正,始於環保人士的推動,政府因而有了積極的回應,這點值得肯定。但與此同時,環保人士指責桃園埤塘為了「種電」,而將水抽光還插滿水泥柱,中央與地方卻為此推來推去,誰也不想管。同樣的破壞環境,礦場應該管,難道埤塘就不能管?

 

看各部門的推諉手法,全都是慣見的老套。負責環境維護的環保署,立刻指責能源局應該負責;能源局則聲稱自己負責推動太陽能發電,但對於私人埤塘的作法一點都「管不著」。而當初大力向總統獻策推動埤塘種電的鄭文燦,則感嘆自己「有責無權」,然後再空洞地強調保護「埤塘文化」的重要。總而言之,埤塘是「三不管」。

 

奇怪的是,政府一旦卯起來,什麼抄家、滅產、查三代的事都可以立馬硬幹,推廢核和種電也是應聲搞得風風火火。然而,一談到要保護環境,各部門就推三阻四,聲稱全都與自己無關。

 

最荒謬的是,小小的埤塘水被抽乾,還插上一兩百支水泥柱,能源局竟還辯稱這是「新工法」。這種話,先去說給賴揆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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