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評論│從善款之爭看中央冷對花蓮震災

2018-03-22 聯合報社論 U台说


行政院長賴清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花蓮處理民眾震災捐款,決定將八億善款用於補助觀光及石材業者,因而引發捐款者不滿,不少人要求退還捐款,社會也有不同正反議論。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地方政府好好處理,務必讓每個捐款者感受到捐款有被善用。賴揆的態度,彷彿事不關己;事實上,要協助花蓮災民及地方產業重建,中央政府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

 

如果大家不健忘,賴清德前不久才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名義,向全台各縣市發出一百廿億元的大紅包。其中,各縣市一律五億元,各鄉鎮則為一千萬元。由於此舉被批評為「選舉綁樁」,賴揆解釋說,因為去年稅收有盈餘,且「未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因此將餘額平均分給地方,不分藍綠都是同樣的金額。這種說法聽似公平,其實卻不合理,也違背了「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運用規定。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的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有九四%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另六%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其中,「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是依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各縣市鄉鎮運用;至於「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則是作為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

 

花蓮發生震災,除了多棟大樓倒塌,居民受難,橋斷路毀,整個後山觀光產業也受到重創。面對如此嚴峻的天災,行政院竟僅核撥區區三億元供其賑災,這不嫌苛刻嗎?或者,行政院長要把錢省下來,以便到了年底可以當成自己的私房錢再向各地發放紅包?

 

花蓮縣府將民眾捐贈善款用於補助產業,確實是不智的決定。民間捐款不論多寡,多數人心繫的是受苦的災民,而不是廣義的地方經濟或產業,後者應該是政府的責任。也因此,花蓮收到廿億捐款,卻將八億元用於觀光及石材業的紓困補助,當然會引起捐款人的不滿。一般民眾同樣會感到不解:產業紓困應該是政府的責任,為何拿民間善款去撒?

 

這樣的疑問,如果越過花蓮縣府,直接質問行政院,或許能找到更清楚的答案。如同前述,對於地方緊急災難的救助,中央擁有豐厚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可供運用。觀察以往的作法,歷年都有三、四十億元用於天然災害救助。然則,難道花蓮的震災還不夠嚴重,否則中央為何僅撥給它三億元?賴清德批評花蓮未好好處理善款,但作為全國行政首長,他自己真的有把花蓮的災情放在心上嗎?或者以為一句「地方政府的責任」,就可以把中央的職責推得一乾二淨?

 

震災發生後,花蓮的救災、捐款及重建問題屢屢被拿來與高雄氣爆及台南震災相提並論。從某個程度上看,這有助於彼此參考與改善;但某個程度上,卻也易於過度等化不同本質的事件,而產生盲點。例如,高雄氣爆和台南震災均獲得四十多億元的捐款,而花蓮卻僅廿億元,少了許多。再看三個縣市的財政及產業發展,後山的花蓮高度倚賴觀光和石材加工等初級產業,這兩項產業卻是維繫花蓮地方經濟及就業人口的支柱,與工商發達的高雄、台南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何況,一次震災,僅損毀台南的一座大樓;但對花蓮而言,觀光客止步卻讓全縣傷筋動骨,久久難以復原。

 

二月上旬當震災還高度受到關注時,行政院震災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也曾高談要拯救花蓮的觀光和石材兩大產業,並提供兩百億專案融資。而今,中央應做的是,重新檢視承諾,與地方攜手解決民瘼。捨此不為,卻把重擔全都丟給地方,還在一旁冷言冷語,真是於心何忍?

 

將民間捐款用來濟助觀光和石材產業,這是花蓮思慮欠周,誤用了善款。相形之下,行政院把特別統籌稅款拿去均分紅包,卻不用來幫助眼前的地方急難,更是濫用了人民的血汗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