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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吳茂昆有資格審管嗎?

2018-04-25 聯合報黑白集 U台说

教育部長吳茂昆被指拿東華大學研究專利到美國成立公司,也向大陸申請專利,連日來引發外界質疑。 記者張裕珍/攝影

 

教育部長吳茂昆就任爭議尚未釐清,已宣布本周內將對管中閔案作出決定,看來這是他政治任命的使命必達之一。從吳部長稱「違法就不聘」看來,管中閔已被「有罪推定」。事實上,從所有明的暗的、推波助瀾的力量看來,行政機關擺明了要卡管卡到底,口稱依法行政,徒然暴露「不依法行政」的心機。

 

吳茂昆本人爭議不斷,不但糾纏於類似前中研院長翁啟惠的技術移轉專利疑雲,連有心人栽給管中閔的「違法赴中兼職」的大帽子,也接續落在他和葉俊榮頭上,讓綠營難以自圓其說。連吳茂昆自己都說違法就下台,頗有幾分「預知仕途紀事」的意味。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吳茂昆最終無法證明清白而下台,那麼在他就任部長期間的決策,根據「毒樹毒果」理論,能不撤銷嗎?吳茂昆仍在振振有詞調查管中閔赴中兼職的證據,他能不自問:管案定罪日,也將變成自己和無數曾赴大陸進行學術交流者的落難時?

 

民進黨手握大權者,在那麼短期間內就證明了「權力越大、腐敗越大」;多少涉及利益分配的政策,用無法無天的手段蠻幹到底。「吳茂昆審管中閔」案,正好留下一個歷史教材,讓吳茂昆對管中閔的審判,變成吳茂昆自己被檢視批判的證據。管中閔個人毀譽何關緊要?只可憐台大最高學府遭政治力踐踏羞辱,可嘆程序法治在民進黨手中蕩然無存,可悲蔡英文誇口「點亮台灣」是這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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