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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严惩曾轶可” 得看事实而不是舆论声浪

度一叨 狐度工作室 2020-11-25

对曾轶可的舆论谴责,无论来自于官方还是大众,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维护执法者权威。这当然没有错,可构成执法者权威的关键部分,恰恰是依法行止,是必要的克制,而不是随意的滥权。


文丨令狐卿

艺人曾轶可近日在首都机场入境过程中,于自助通道机器识别和人工复检发生问题,和当班民警发生不愉快,后被引导至问询室接受身份复核,并因冒犯言行受到带班警员的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本来这事就此完结,但随着双方借助社交媒体各执一词,风波愈演愈烈。

曾轶可因为过关羁绊积蓄了愤怒,她将遭遇披露在微博上。这个当事人陈述有明显的用词不当,比如将执法警员说成是“工作人员”,把人工复核描述为“随意拘留”。这是最早描述风波缘起的文字,当时舆论还没爆发,所以保存了她愤怒的“原因”,并非空穴来风。

粉丝在看到偶像受委屈后,再去首都机场微博下发泄怒火,导致舆论扩大化。6月19日,北京边检发布通报,从执法者角度解释了前因后果。根据这份通告,曾轶可在自助通道因为戴着帽子,被要求脱帽查验,受阻之下爆出粗口,随后人工干预,事件有所升级。

迄今为止,风波所涉及的当事人和执法单位都已发声,整件事在事实层面基本上可以宣告结束。但问题是,风波还在蔓延。边检通告不仅令强力机关官微“同仇敌忾”,一致转发谴责,还将曾轶可钉牢在风波中心,接受舆论审判,见证民意反噬曾轶可的全过程。

换句话说,曾轶可在首都机场自助入境通道对执法人员的冒犯,在当时、现场的情况下,有着完善的处置程序,而且已经划上句号。自从曾轶可过关,这件事在执法意义上已经终止。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舆论中要求严惩曾轶可当时言行的呼声,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还有很多人更在意的是她的微博行为。曾轶可将执法民警的名牌拍下来,放在微博上公开,考虑到她与普通执法者在舆论影响力上的不对等地位,这种行为欠考虑,非常不妥当。但网友以出入境管理法、治安处罚法等“判定”曾轶可要为此受拘留,恐怕也是过激的言辞,在不妨碍执法的情况下,公民有拍摄执法过程的权利。

在北京边检的通告中,也提到曾轶可拍摄执法警员的名牌这个举动,认为“对民警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的侵权行为”,并说“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这种表述出现在公权机关的通告中,让人浮想联翩。

曾轶可发的微博图片未打码

北京边检乃至于其他权力机关在转发这件事时,都强调要维护国门法律,这固然没错,都是正确的立场,但底线在于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事实的归事实,舆论的归舆论,假如要根据现在的舆论声势再去查办曾轶可,即使获得掌声,可能也有违法律的克制。

至于曾轶可,无论是舆论影响力多大,仍然是不掌握公权的个人——她和所有那些呼吁严惩她的人一样,在一旦开动起来的公权机器前都是渺小的。不知那些憎恨曾轶可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要召唤不必要的强力惩戒,从逻辑上讲,其他人适当、合法的质疑权也可能会被“碾压”。

所以,整件事与曾轶可是不是明星、是不是过气网红、歌唱得好不好、性别样貌没有丝毫关系,这件事的核心是怎么看待这个原则——过罚相当。曾轶可的现场言行已经受到批评教育,她的网络行为不当也可以舆论批评,但如果因为舆论放大,就要求“严惩曾轶可”,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状态,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无论是曾轶可受阻状态下羞恼爆粗口,还是人工核验时拍摄执法人员胸牌(而不是面部容貌),她的言行中有冒犯之处,也夹杂着监督的意味。对于冒犯的举止,已经有当场训诫教育,而对她的监督冲动,即使不那么准确、精当,仍然在执法者理应宽容以对的范围。

相较于曾轶可的舆论影响力,执法者拥有的权力才真正有杀伤力,所以更要慎重、克制地使用。尤其在面对舆论一边倒的状况下,更要坚守执法底线,谨慎动用强权——特别要警惕那种“民意可用”的思维,避免借舆论祭出重手,这些都是执法者冷静、理性的体现。

对曾轶可的舆论谴责,无论来自于官方还是大众,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维护执法者权威。这当然没有错,可构成执法者权威的关键部分,恰恰是依法行止,是必要的克制,而不是随意的滥权。

经过这次风波,曾轶可作为公众人物的形象必定饱受抨击,这对严重依赖公共声誉存活的艺人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这是比公权严惩她更厉害的大杀器。这件事最终也会证实,和执法权力相比,社会影响的那种权力不堪一击,更不好相提并论。

总之,曾轶可的边检风波不该只被刻板描述为一个明星撒野的事例,其实包含着执法者面对鲁莽监督或顶撞时如何保证权威、如何拿捏公权轻重、怎样尊重个人权利边界等问题。北京边检宣示了可进可退的立场,舆论就不要再上纲上线、煽动毫无必要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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