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燕获奖别墅被认定违建,拆除是唯一选项吗?
仇视江一燕,进而仇视它的改扩建,并且期待它被拆除,无法心平气和地讨论私人物权的界限,却一味等待官方来实现对违例者的“复仇”,这种幸灾乐祸的心态不能说是病态,但起码遗忘了与物权有关的合理争议。
文丨杜 虎
江一燕获奖别墅的事情近日有了出人意料的反转。11月18日,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在回复群众来信时认定,江一燕私自改扩建工程没有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当由城管处置。曾经获得“美国建筑师大奖”的这处建筑,到底会不会被当作违建拆除,成了一个大疑问。
在政府部门介入之前,江一燕的别墅改造只停留在“美美的”阶段。她聘请德国设计师操刀的别墅重建工程,在美国获奖,江一燕作为业主曾参与“设计”,也赴美领奖,俨然从知名演员跨界为“鬼才”设计师。彼时的江一燕,以高调的作风展示其多样的成就,但也引来褒贬不一的评价。
江一燕以设计师身份获奖,遭到恶评的部分主要指向她“沽名钓誉”,将专业设计师的成果生硬地占有,不仅建筑设计师对此颇有微词,一般观众更觉得受到了“冒犯”——在部分人的观念里,江一燕过于浮躁,以至于习惯性地炫耀自身不具备的才华。现在查出获奖作品是违建建筑,似乎帮不忿者出了一口恶气。
从官方的定性看,江一燕家的改扩建工程没有得到事前审批,工程完工后,也没有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属于法规定义中的违建无疑。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这么大工程量、闹出大动静的违建,是如何在物业和城管眼皮下顺利完成的?如果城管一味将违建的责任完全推卸给江一燕,是否合适?
我们知道,不要说偌大一个别墅,就是在大街上随便立个广告牌,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城管发现并迅速清理。城管对辖区出现的非法存在保持着高度警惕,这种出奇的高敏感度何以在江一燕家这失察?城管部门接到规划部门移交违建案例,等于是兄弟部门指出工作缺陷,想必也很尴尬。
尴尬当然也属于江一燕。她一贯以昂贵的审美趣味展示卓尔不凡的形象,借助自建房斩获演艺生涯之外的职业荣誉,将审美之旅带到了最高峰。而今,精心打造、向世界推送的不凡美居竟然是法律意义上的违建,证明在趣味之外存在着法律盲区,事态反转有所打脸,确实也是大写的尴尬。
尚不知道江一燕的别墅违建属于哪一种情况。鉴于这栋建筑引发的舆论风波,加上它本来就是遭到市民举报,如果相关部门从轻处理,让它继续存在,将其变身为合法身份,恐怕还会被举报者追击。以责任部门的考虑,果断切割恐怕是上策,若以某种手法将这处违建合法化,相关官员不啻是冒险。这条路子走起来,不确定因素多,只怕有相当难度。
按这个逻辑,以违建的名义一拆了之,可能是这处获奖作品的未来命运。拆除它,肯定会获得舆论中相当多的附和——以为是支持城管执法,更主要的是,可以帮助那些看不惯江一燕的人出口腌臜气,所谓煞一煞江一燕的威风。好多人喜欢看高调者出丑,乐见顺风顺水的名人丢份,这也是目前江一燕违建面临的一种社会心态。
其实,很想说明的是,江一燕在自家别墅范围内改建,从私有产权的角度来探讨,不该是被一棒子打死的事。只要改扩建没有触动本区大的规划纲要,别墅区的改建不一定是无法被谅解的僭建。江一燕的别墅固然豪华,但其固有的物权属性与那些叫骂者的房产是一样的,都应该被妥善对待。
仇视江一燕,进而仇视它的改扩建,并且期待它被拆除,无法心平气和地讨论私人物权的界限,却一味等待官方来实现对违例者的“复仇”,这种幸灾乐祸的心态不能说是病态,但起码遗忘了与物权有关的合理争议。而这些争议原本有讨论空间,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讨论它变得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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