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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吉林省检察院联合省政府启动长白山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第686期】

2017-08-03 吉林检察

 2017年8月3日


“耳旁风”是怎样变成“分内事”的 

吉林:联手省政府启动长白山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孙淼 孙峰松 韩行阳

第一版


长白山,作为生态屏障和资源宝库,保障着东北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的生态系统平衡。然而,受多重因素影响,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亟待加强。近日,按照吉林省委部署,吉林省检察院联手省政府促成该省26家单位共商长白山区域保护大计,这标志着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生态问题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只有举全省之力,才能擦亮这张‘吉林名片’。”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作了这样的诠释。


在推动公益诉讼中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


随着一些地方经济活动的无限扩张,某些人将“黑手”伸向被称为自然资源宝库的长白山,滥砍盗伐、毁林耕种、非法采矿、污染水源和过度开发等问题,一度威胁着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


2015年7月以来,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吉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打响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卫战。两年时间里,仅长白山区域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就提起公诉88件103人,查办一批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共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4件,发出检察建议396件、提起公益诉讼69件。


吉林省检察院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中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仅靠检察机关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整合更多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为此,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向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工作,组织全省三级院到300多家行政机关走访座谈,先后向2000多名有关单位人员作公益诉讼专题宣讲。


该院还分别与省环保厅、国土厅等单位通过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办法”“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等,建立了27项协作机制,与30多个省直行政机关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与法院系统建立了协作机制,打通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


今年初,该院就如何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决定联合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


检地协作“升级”环境资源保护行动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向绿色生态要红利、要效益,着力实施长白山生态修复工程。”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6月23日,一场特殊的“圆桌会议”在吉林省检察院举行。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率领环保、国土、林业等6个部门“一把手”来到省检察院,围绕“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进行专题调研,达成了省政府联合省检察院共同护航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一致意见。


随后,该院结合前期开展的专题调研,形成了“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7月7日,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吉林省直机关14家单位、6个市级政府和6家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印发通过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等19项政策文件和制度机制。


在吉林省政府与省检察院联合推动下,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分工负责的“专项行动”协作格局:


在坚持多方协作上

检察机关、法院和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形成合力;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各有关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完成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专项行动工作衔接机制。

在坚持三级联动上

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以政府和检察院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省直层面联合市州、县(市)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

在坚持分工负责上,

各单位、各部门在加强配合基础上,立足法定职责和权限,各有侧重抓好工作,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步骤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在发挥检察职能中引领司法执法行动


曾几何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成为一些人的“耳旁风”。2014年,吉林省珲春市敬信林场林地被毁5569平方米,非法开采花岗岩矿达7万多立方米,往图们江倾倒土方量达3203立方米,给国家造成近400万元损失,造成东北虎栖息地丧失,生存环境破碎化。而这一行为未取得任何采矿审批手续。


检察机关发现后,及时对未依法履职的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发送检察建议。见效果不明显,检察机关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我们行政执法敲响了警钟,举起了戒尺,这次做被告就像有病进了医院,吞下去的是苦药,迎来的是健康。”当了被告的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法庭上感慨道。


专项行动使一些单位部门不再把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当作“耳旁风”,而是当作自己的“分内事”,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各部门齐抓共管中逐步形成。


同时,检察机关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执法行动有条不紊展开: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抓住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突出问题,坚持“一案三查”,查刑事犯罪、查渎职问题、查行政违法行为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大力推进“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让受损的荒山死水变成绿水青山,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大力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进一步释放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机制红利,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合力攻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大力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统一长白山区域内司法标准、执法标准,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扎实开展调研,结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白山区域依法治理长效机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地方立法机关完善立法提供参考。


同时,加大对重大措施、重点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观念,营造群策群力、共同促进长白山区域绿色转型发展的良好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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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天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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