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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布,你被我保护了!

2016-12-26 广西检察院

热心群众乔小巴

最近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情,想哒哒哒跑去举报,可是......

打击报复怎么办...

举报他人怕被打击报复?不怕,由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将您的担心一扫而光,亲爱的乔小巴,快来举报吧。

大检君

乔小巴:我这就去!


一、我们鼓励实名举报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举报的途径有哪些?↓

1.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2.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网址:http://www.12309.gov.cn/

3.同时你也可以到当地检察院举报窗口举报。


二、我们对职务犯罪举报采取保密措施

1. 受理举报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 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

3. 举报材料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

4. 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5. 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6. 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7. 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8. 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三、以下情形,属于打击报复

1.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

2. 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

3. 栽赃陷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4. 侮辱、诽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5. 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者开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6. 克扣或者变相克扣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

7. 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无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故意违反规定加重处分的;

8. 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等方面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刁难、压制的;

9. 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合理申请应当批准而不予批准或者拖延的;

10. 其他侵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分工明确 积极保护

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举报人工作中,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的,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举报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受理举报的人民检察院。

1.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我们采取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2.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名誉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我们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3. 举报人确有必要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遭受打击报复危险的,我们不公开其个人信息,在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

4. 如法院通知作为证人的举报人出庭作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遭受打击报复危险的,我们建议法院采取不暴露举报人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比如这样...

5. 被举报人本人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应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经查属实,奖励大大滴

我们根据所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来源:大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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