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岗位六须为广西户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事业心强;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二、岗位四年龄须为21周岁以上(即1985年5月25日至1999年5月25日期间出生)。4. 高中(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报考岗位二须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岗位四须本科(含)以上学历。5. 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报考岗位五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6.报考留置看护岗位(岗位一、岗位二)须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报考岗位四须为中文、新闻、设计、计算机、财会等专业。报考岗位五须具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4.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5.本人道德品质败坏,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或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 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辞职未满一年的;9.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 5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二)报名地点北海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72号)。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及人数》表。(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含)以上学历,还需提交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及赴台陆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选定岗位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五)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经资格审核后,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参加面谈考察。面谈考察现场设3名考官,面谈考察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2名(含)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 面试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
(一)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监察法、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具体内容见《北海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组织,分批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名单。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二)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主动放弃。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按《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低于35分的,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三)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等待体检结果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微信公众号“北公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保障,人均月收入4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根据北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其中,留置看护辅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工作补助。(三)福利待遇 配发执勤服装、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九、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扫码出入(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北海市人才网(www.bhrc.cn)、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微信公众号“北公宣”查询。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各岗位咨询电话。(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或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告由北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1. 北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 北海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
3.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附件3)
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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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翟荣臣责编:梁 凯
编辑:黄振霖 校对:李小军 徐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