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这份干货,不信你学不好cpa经济法!
在初次报考或基础薄弱的CPA考生中,很多小伙伴都优先选择报名经济法、战略这类理解记忆型科目。
虽然经济法和战略相比其他科目难度较低,但并不意味着人人都可以轻松过关,这一点从每年的考试通过率中就可看出。
为了让小伙伴们稳稳拿下考试,奥奥邀请陈小球老师为大家备考助力,今天带来的是CPA《经济法》第三章考点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ps:前两章内容没有看到的小伙伴们,传送门👇
小球老师授课特点
善于提炼命题思路,吃透考点。帮助学员轻松带入上课场景。法理功底深厚,在课程中补充法理起源背景,便于学员理解应试点,直观性的列置法条,应试性极强。
创新性强,将错综复杂、难以记忆的法条整合归纳到自制表格中,帮助学员迅速掌握。案例贴切生动有趣,让学员快乐学习同时牢牢抓住得分点!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考点1:物
小球老师强调:关于物的概念和特征,请大家特别把握住它的三个特征,分别是有体性、可支配性和在人身体之外。
其中有体性需要注意权利经过法律规定其实是可以成为物权客体的;可支配性里边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能够为人力所支配;最后一个特征就是要在人的身体之外,必须是脱离人的人体器官的,才属于我们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如果是人的话是只能成为权力的主体,不能成为权力的客体。
第二个是物的分类,有非常多的分类,从考试的角度来看,比如说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动产和不动产,消耗物和非消耗物,可分物和不可分物,主物和从物,原物和孳息等等。
这些分类其实在历年真题里面都还是有所涉及的,所以关于物这一块,大家千万不要小看它,其实从客观题的角度涉考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
考点2:物权
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我们是把物权和债权进行了一个对比,大家可以结合着图一的表格进行对比记忆,如果是从物权的角度来看,它是有支配性、排他性和绝对性的,在这里大家可以注意一下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个层次就是关于物权的种类,把是否根据自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设定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非常典型的就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更看重的是一个物的使用价值,它就是为了去用这个物;而担保物权更看重的是一个物的交换价值,就是它所承载的这个金钱,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自己所担保的这个主债权的实现。
我们把物权成立在动产和不动产之上把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最后还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分为独立物权和从物权,其中教材里边关于独立物权的举例,比如像: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而从物权的举例主要是包括:担保物权和地役权。
考点3: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对于这块大家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这块知识点小球老师主要给大家讲解了三个:
第一个是物权法定原则,包括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第二个是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也叫作一物一权原则;最后就是物权公示原则,这个公示原则其实是会有一个物权转移效力,这里又可以分为公示生效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以及还有物权的推定力和公信力。
考点4:物权变动
小球老师强调:从考试的角度来看涉考的可能性不会太高,大家还是在基础阶段理解一下什么叫做物权变动,物权的变动主要指的就是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这些都叫做物权的变动。
对于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顾名思义就是不需要从前手那里传来,而继受取得,指的就是从前手那里传来的;
关于物权的变更不外乎就是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最后物权的消灭指的是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绝对消灭指的是物权的本身不复存在,比如说有一个笔,那这个笔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在一个泥石流里这个笔就灭失了,那既然这个笔都已经消失了,那这个笔上的所有权就肯定也已经消灭了,那这种消灭就叫做绝对消灭,因为这个物权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
那与之相对应的比如说这个笔我把它转让了另外某个同学,那这个时候所有权仅仅就是一个转让,那其实对于我们出让方而言,确实不再享有对这个物的所有权,那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个所有权消灭了,但是这个消灭,所有权本身其实还在,它只是被我转让给了某个同学而已,所以这种物权的消灭就是相对消灭。
考点5:物权变动的原因
小球老师强调:关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分为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两类,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里面特别给大家讲了一下物权行为和债权的行为区别的问题;
关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给大家讲了基于事实行为、基于法律规定、基于公法行为等等,而且基于这三种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它是不需要以公示作为前提的。
考点6: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登记
小球老师强调:关于物权变动公式方式,如果是动产,我们看的是交付,如果是不动产,我们看的是登记。
那相对来说交付这一块它的理论深度相对会深一些,特别是交付替代里面,比如说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这块大家一定是结合着例子,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进行记忆;
而对于不动产登记这一块,相对来说讲它的理论深度会浅一些,更多的是一个文字性的题目,大家一定是要盯精准了,特别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的问题,这块大家请结合着基础班的讲义及时的进行回顾。
以上,就是今天《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汇总。另外提醒同学们,21天决战冲关公开课免费直播已经开始咯!课表如下:
观看公开课直播
与小球老师在线交流
获取更多CPA备考干货
👇一键扫码即可拥有👇
学习过程中,记不住CPA经济法的知识点很正常,大家不要过于沮丧,要敢于攻破它。
经济法的学习就是一个不断记忆,加深印象的过程,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
今天奥奥就给你准备了一份陈小球老师的开班三节课CPA《经济法》框架解读,从分值分布、到题型题量、再到重难点解读,帮助你解决注会学习当中的疑难!
由于篇幅有限,下载高清完整版本,点击关注公众号回复冲关经济法即可领取!
Tips:不要回复错别字哦!如果不能弹出链接,请先取消关注再重新关注试试!~
难点学不会、进度很缓慢?
别急!6位学霸团名师
带你get高效备考方法
抓住最后机会,21年逆袭上岸!
一年一科书课包售价199元
三科联购更划算✨
扫码即可购买哦!
往期回看
丨本文由东奥注册会计师(ID:dongaocpa) 原创发布。
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与我们联系并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东奥会计在线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