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房产税免征啦!
微信号:jxhzhaojie(←长按复制)
☀ 提供房地产最专业,最及时的财税资讯;财税法规变动及解读;日常财税工作的疑难问题解答。——是您最值得信赖的房地产财税问题解决专家!致力于房地产财税人员价值提升!
2017年 最新房地产财税专题课程将于【郑州】【广州】【沈阳】【厦门】【深圳】等地举办——诚邀您莅临参加!预约报名:010-52106881 赵 捷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0531u1wrzh&width=500&height=375&auto=0
细则中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不过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房企财税微信:jxhzhaojie】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
(一) 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 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
第四条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九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第十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省政府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ND-
版权声明:来源:央视财经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处理。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好文推荐
财务人员的噩梦还没结束?“上百张发票被要求作废重开”,细思极恐!
好消息,好消息!!!今日免费分享:《增值税下,房地产建筑业税务风险管控》录音课程及课后讲义,有想要的亲,加我微信15031609594,备注单位名称,姓名,电话,即可免费赠送!
加我好友哦!
2017年最新房地产财税课程通知
(点击课程标题可查看详细内容)
地点 | 时间 | 主讲老师 | 内容 |
郑州 | 8月10–12 | 王老师 | |
广州 | 8月10–12 | 杨老师 | |
沈阳 | 8月17–19 | 董老师 | |
厦门 | 8月18–20 | 李老师 | |
深圳 | 8月30–9月01 | 于老师 |
房地产“财税专题”系列培训课程,预约报名中...!
电话:010-52106881 赵捷
房企财税微信公众平台:jxhzhaojie 赶快关注吧!
温馨提示您:如果您对房地产建安营改增财税系列课程感兴趣,外出学习不方便,可申请办理网上学习,足不出户喝着茶水或饮料,惬意,舒适地让您畅听一系列专家精彩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