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这部分人可以申请事业单位“铁饭碗”了!
如果你是事业编制身份,又想出去创业,但担心因此失去编制,或者你在民营企业工作,但又想享受“体制”的福利,现在这样的机会来了!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其政策解读。办法透露,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创新院)是我市新设立的一个市政府直属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为温州民营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有望将人事关系转移到创新院,成为“体制内”的一员。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是我市创新我市引才用才机制、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一个创新之举,对《温州市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有关人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补充。
什么是创新院?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解读,创新院是以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为基础设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才工作方针政策,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平台,促进企业与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采取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由市委人才办、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大学等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及人才代表组成,院长由温州大学人事处长兼任。
创新院核定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其中含从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划入50名编制。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为温州民营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进入创新院。入院前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6年以上。
怎样进入创新院?
首先由人才所在的民营企业向创新院提出申请。
创新院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成立评聘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进院建议人选。
由市委人才办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之后,最后再由创新院与用人企业、人才签订协议,并由市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进入创新院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双聘模式,一般五年一聘。人才薪酬待遇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用人企业自行发放,另一部分由用人企业划入创新院,由创新院代发。
人才的职称评聘和档案工资调整可参照温州大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此外,人才以温州大学为第一主持单位主持获得项目立项、成果获奖及发表相关的学术成果,可根据温州大学科研政策获得奖励,温州大学根据需要,创新团队组建、科研交流合作平台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办法自今年6月5日起试行。
温州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7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主要包括: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美国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选;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省特级专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
省“特支”计划(省“万人计划”)人才;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省特级教师;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获得者;
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员;
省级“海外工程师”;
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入选者;
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技能等领域市级重要奖项获得者;
市“5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其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获得博士学位人才;
具有副高职称、硕士学位,并获得市级以上重点资助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经评审认定的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来源: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
编辑:屠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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