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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参保残疾人员注意,个人缴费最低档次由财政全额代缴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市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给予个人缴费补贴的通知,明确指出所有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养老的残疾人,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300元/年)由财政全额代缴。
图片来源:摄图网
据了解,温州市区原来仅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的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由财政给予全额代缴。该通知的下发将市区持有效残疾人证件且符合城乡居民养老参保条件的所有残疾人员都纳入了财政缴费补贴范围,惠及人数5000余人。
在该通知下发前,市区部分残疾人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个人全额缴纳2020年保险费。这部分残疾人从2021年起将由人力社保部门和残联部门直接采用数据对接,自动转为由财政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市区城乡居民养老现有八个不同的缴费档次,个人缴费金额从300元/年至5000元/年不等,政府部门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员多缴多得,可自行选择较高标准的缴费档次,财政同样按30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贴个人缴费。
下一步,温州市区将推行城乡居民参保“一件事”联办,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今后城乡居民参保“一件事”线上办理可依托省级应用集中业务系统;线下办理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或社保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所需材料精减为仅保留居民身份证,多个事项申请表合并成一份申请表,残疾人特殊身份信息全部通过大数据共享或转由残联部门协助确认,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市人力社保局、温州日报
记者:孙余丹
编辑/版式:周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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