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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修订!这些有特色的城市书房纳入补助范围→
该《办法》所指称的城市书房,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采用自动化设备和无线射频技术,实现一体化服务,具备24小时开放条件的场馆型自助公共图书馆,适用范围为温州市的城市书房。《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扶持补助资金用途
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书房建设和免费开放的补助,保障我市城市书房建设和服务质量。
二、明确补助资金与标准 对符合选址条件的市区城市书房,建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配备自助借还设备以及图书防盗安全门禁系统。建成一年以上的市区城市书房,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星级评定。五星城市书房每年补助6万元,四星的每年补助5万元,三星的每年补助4万元;县(市)确有特色的城市书房,适当予以补助。
三、明确资金申报与审批程序 申请方每年10月底前,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评审小组集中评审,确定补助单位和金额。公示无异议的,予以下达扶持补助资金。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温州日报 市财政局
温州日报记者:柯哲人
编辑/一审:王倩然
二审:姜海燕
三审:林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