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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查”促责任落实!成都“打伞”“破网”工作推进情况如何?

清廉蓉城 2021-06-27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原交通协管员路建新、李浩充当“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这样的通报背后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持续加劲用力,扎实做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体现。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都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35件42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3件38人,追责问责38件60人、5个党组织。22个区(市)县查处“保护伞”全部实现“零”的突破,做到“打伞”“破网”全覆盖。


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挺纪在前,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工作要求,深挖涉黑涉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制定《成都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专班办理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合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力量,开展联合调查,形成工作合力。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均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核查。


——对中央督导组、省纪委重点关注件等,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包案督导、挂牌督办。对涉案人员较多、级别较高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指定异地办理,减少办案干扰。对转区(市)县办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全程督促指导。


——牵头制定《成都市纪委监委与市级政法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斗争中问题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共享、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等具体措施。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对重大问题线索实行双专班核查、联合办案,确保“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



编辑丨陈艾 程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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