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天府廉韵丨不畏权贵、心系国事民事的骨鲠之臣
天府廉韵
庆元五年(1199年),许奕考中进士,被宋宁宗赵扩皇帝钦点为状元。曾担任剑南东川节度判官,校书郎兼吴兴郡王府教授,著作郎,起居舍人,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遂宁知府,潼川知府等职务。嘉定十二年(1219年),许奕去世,享年49岁。
不畏权贵 敢于直言
开禧二年(1206年),四川大将吴曦叛宋降金,自称蜀王。吴曦被击溃后,许奕以起居舍人的身份宣抚四川。许奕又上疏说:“使从中遣,必淹时乃至,既又徒云犒师,而不以旌别淑慝为指,无以尉蜀父老之望。” 他认为,四川吴曦反叛已荡平,而当朝只是犒赏军队,不表彰奋勇的将士,不惩治慝法之徒,无法慰藉四川父老的期望。
许奕担任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权给事中期间,敢于直言,议论驳回了贵族、宠臣妨碍政体之事16件。有一次,赵扩皇帝对皇后的哥哥杨次山封赠太过,本已列位永阳郡王,还要加封少保,许奕上疏驳斥到,自古以来,对外戚过分恩宠,很少不造成祸患的,以此希望皇帝收回成命。
天性孝友 爱民亲民
嘉定二年(1209年),钱塘江东、西地区旱灾、江淮蝗灾严重,民不聊生,许奕及时据实上奏,言词中对背井离乡的民众颇多怜悯,请求减钱塘江东、西地区农户赋税,发20万担谷米赈济流民。嘉定七年(1214年),遂宁民众无力承担赋税,许奕拿出自己的俸银,捐钱10万替民众缴纳赋税,后又用盐池拍卖之钱兴学养士,弥补书院经费不足。
许奕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担任潼川知府,见城墙年久失修,日晒雨淋倒塌太甚,基本失去防御功能,许奕加以新建,没有收取民众分文钱物;并捐钱20万为潼川所属10县民众缴纳赋税,民众无不颂德兴歌,自发在潼川府三台县东面四里的东山僧舍修筑一庙堂,供奉祭祀许奕肖象。
许奕讲究实现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为官20年,不贪赃、不枉法,事事以国计民生为己任,任京官诤诤进言,事关国事民事从不唯唯诺诺,从不计较一己私利。因直言上奏触怒赵扩皇帝,被三次降职、一次放逐。所以,世人称之为骨鲠之臣。
编辑丨陈艾 程廷静
来源丨简阳市纪委监委
更多精彩推荐
点击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