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把节过成“劫”,为啥?
清明
廉洁过节
算着日子,终于盼来了春节后的第一个假期——清明节!
除了祭拜祖先、悼念逝者,不少人早就安排好了赏春踏青出游……
不过根据以往经验,有的人耍的时候“开心”、游的时候“潇洒”,假期过后却只剩下后悔了,为啥?
因为他们犯了错,遭了!
首先来看一起案例——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海南省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某某在春节、清明、国庆、周末等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达20次。王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咋想的?真当这车是你家的?还是共享汽车搞活动,想用就用?
还有的人,心存侥幸,以为第一次违纪没人发现,胆子越来越大,殊不知这样只会让自己暴露得更快!
比如这起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某某在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驾驶公车回乡,后于2月17日返回。转眼到了这一年清明,自以为无人知晓的马某某如法炮制,再次驾驶同一辆公车回老家过清明节。这一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2018年8月,马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对“四风”问题快查快办。一旦踩了红线,肯定就是前脚违纪,后脚就遭!
所以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只要违纪了,处分绝不会缺席……
紧盯节点纠治“四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抓作风建设的一条主要做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都是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重点。
如此高压之下,想动“歪脑筋”,无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你别说,还真有人非要“以身试法”!
2017年4月、11月,吉林省临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原主任高某借参加成都、桂林业务培训班之机,擅自赴重庆、武汉、北海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住宿费3014元、差旅补助费2520元。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通过改变公务行程、延长差旅时间,借机绕道看风景,“绞尽脑汁”慷公家之慨,圆自己的“梦”,最终还是逃不过纪委监委的“火眼金睛”。
除此之外,还有人把主意打到了津补贴上……
2018年4月,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负责人施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纪款。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经施某某同意,该办公室以清明节、劳动节等“节假日值班费”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4779元,其中施某某领取1560元。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一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行为,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其实践踏了纪律红线,逃脱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
你以为被处分就完了?
很多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还会被当作“反面典型”用来警示身边人……啥意思?
一旦被通报曝光,你就“出名”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己的同事、朋友、家人、邻居……还有家人的同事、朋友、同学……基本全网可见!
额,被熟人在手机上刷到自己的处分通报……
那感觉?简直不敢想、不敢想!
世界那么大,确实应该多看看,美食那么多,也可以多尝尝。
不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明纪守纪、公私分明,遇事三思而行……千万别“违纪之后空余恨”,好好的假期最后整“变味”了。
为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是操碎了心!就拿成都市纪委监委来说,节前发通知敲警钟、开通监督举报专区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就是要让大家严守纪律红线。
同时,成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在节日期间派出多路监督检查组,深入各地各部门明察暗访,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处,集中通报曝光……监督网络是越织越密!所以,小编给广大党员干部说句真心话:世上没有后悔药,如果因为过节挨个处分,真不值!
编辑:陈艾 程廷静 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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