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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检察机关召开统一司法标准研讨会:积极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下检察办案标准体系

2017-06-09 金华检察

6月8日至9日上午


为深入推进两项改革,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下检察办案标准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召开统一司法标准研讨会。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侦监、公诉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会,专题研讨了刑检办案工作指引。市院毛建岳检察长就践行绿色司法、统一司法标准提出工作要求。

6月8日上午

 研讨侦监环节两个办案指引

市院侦监处介绍起草背景、主要目的及主要内容。


基层院分管领导交流发言

婺城区院:办案指引操作性强,为提升逮捕案件质量提供了遵循。

 金东区院:有经得起检验的案件质量管控和经得起统计的尺度把握。

兰溪市院:针对不捕充分说理,并将不捕理由说明书送达公安机关。

 东阳市院:为侦监环节办案公平性和检察官办案制平衡性明确规范。

义乌市院:既不滥捕也不放纵,通过检法协同等方面加强案件质量。

永康市院:拟作不起诉的捕后案件,应当及时听取侦监部门意见。

浦江县院:与未检处加强衔接,明确未成年人审查逮捕相关规范。

武义县院:处理好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等三对关系。

磐安县院:不捕不诉标准不宜过高,避免机械化执行。

市院副检察长傅新民

 

傅新民副检察长点评了近三年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进展及突出问题,并探索构建侦查监督绿色司法体系,强调突出抓好四方面:一是以证据为核心,统一逮捕标准,建立完善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契合本地实际的证据收集和审查认定标准体系。二是以质量为根本,践行绿色司法。三是以监督为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四是以队伍为保障,打造侦监铁军。


6月8日下午

研讨公诉环节相关实施细则

市院公诉二处解读相对不起诉基本条件、程序规定、质量评查及常见具体标准。

市院未检处介绍未成年人司法标准情况。


基层院分管领导

交流发言

婺城区院:公诉、侦监环节工作指引要加强衔接。

金东区院:适当允许基层灵活运用。

兰溪市院:适用标准的操作性要更强。

东阳市院:需要明确特殊群体的放宽适用尺度。

义乌市院: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永康市院:有利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阳光司法。

浦江县院:数额标准应综合考虑“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武义县院:由案管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磐安县院:入户盗窃特定关系人可以作不诉处理。



市院副检察长郭土华


郭土华副检察长通报了全市近三年相对不起诉适用情况、基本特点及主要问题,并强调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转变理念、延伸职能,用好相对不起诉,努力实现当事人、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四赢”。二是统一全市相对不起诉司法标准,完善相对不起诉审批决定程序,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完善捕诉衔接、《实施细则》后续跟踪完善等检察工作机制,确保不起诉案件质量。


6月9日上午

市院毛建岳检察长提出

“一、二、三、四”工作要求


 毛建岳检察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探索统一司法标准的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及内在成因,指出要把握好规范性、规律性、系统性、能动性等四个原则,处理好坚守底线与灵活把握、有效延续与有限突破、整体推进与基层创造、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等四对关系,并明确了明、严、细、深、优、高等六个总体要求。
毛建岳检察长强调,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落实好“一个理念引领、内外双向发力、坚持三管齐下、强化四大保障”的工作要求:一是以绿色司法为引领,探索建立前后延伸的办案标准体系, 在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工作衔接等方面凝聚更多共识。二是内外协同、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审前过滤、诉前主导和全程监督的职能作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三是围绕证据、规范、监督三大核心环节,从证据指引着手,统一证明标准;从规范执法着手,统一流程标准;从提升质量着手,统一监督标准。四是“抓改革、抓追责、抓队伍、抓落实”,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保障。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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