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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读新闻|侮辱牺牲民警应受法律严惩,举牌提醒市民不如依法防骗……

2017-02-05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舒锐


侮辱牺牲民警应受法律严惩


新闻


1月27日晚,黑龙江哈尔滨民警曲玉权在处警时遇袭牺牲后,网民“lukehcen0”当晚在网上公开发布侮辱牺牲民警言论,引起广大网民的愤慨。根据举报线索,广州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并于1月28日晚在一小区内查获该网民陈某。经初步讯问,陈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点评:为了让群众能够安度春节,公安民警们坚守在岗位上,牺牲了与家人团圆的机会,甚至还要面临着和家人永远分离的危险。民警曲玉权为了维护群众安全不幸牺牲,年仅38岁,而他的爱人是一名心内科护士,得知爱人遇袭受伤的消息时,她刚配合大夫抢救回一名心衰患者的生命,却没见到自己丈夫的最后一面。


  对于民警曲玉权与其家人的感人事迹,每位有良知的旁观者都将深感同情、感动、尊敬。可是,却总有一些人,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有“怀疑精神”,或许是纯粹为了挑事,只要出现了公职人员牺牲的事件,不仅要对牺牲者进行百般诋毁、侮辱,还要对违法暴徒表达无来由的推崇。


  某种角度上,诋毁逝者比暴力抗法更加让人寒冷彻骨,这种暴行不仅伤害到逝者亲人及同事的情感,更将严重打击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我们有义务共同谴责那些无端诋毁遇害民警的人,更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让他们付出代价,以儆效尤。

讨论老虎伤人莫当“规则侠”

新闻


1月29日下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人死亡。同行人员指认惨剧发生经过,该男子无视警示标识,逃票翻过两座3米高墙,钻铁丝网进入老虎散放区。相关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点评:这个春节假期,在朋友圈、舆论场,争论最多的话题或许莫过于宁波老虎伤人事件。该事件能够引发人们如此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涉事图片、视频令人震惊,另一方面或许更在于,虽然现实中不少人并未全面遵守各项规则,但是每个人都痛恨自己以外的人不遵守规则,当死伤者因不守规则遭遇悲剧,这就似乎很难引起人们的同情,就有人容易将长期积累的对违规者的情绪宣泄到该事件中。


  在共同讨论中,不少人抱以违规者活该被咬死的极端观点,更有甚者对死者及其家属极具调侃、谩骂,当家属提出动物园也有责任须赔偿时,不少人更是对他们进行嘲讽、攻击。实际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的确需要尊重并遵守规则,这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而面对规则僭越者,我们也有必要克制极端情绪,不能放任批评、指责沦为充满恶意的讥讽与谩骂。


  事实上,尊重所有人、尊重每份权利,对所有人施以最基本的善意,更是让社会得以以最低成本持续发展的道德准则。莫要充当“规则侠”,一面自身并不怎么遵守规则,另一面,当他人因漠视规则遭遇不幸时,则五十步笑百步,似乎是要通过嘲笑他人的不守规则来标榜自身的遵守规则。

举牌提醒市民不如依法防骗

新闻


近日,网上一组“揭穿骗子乞讨”的图片在微信朋友圈蹿红。图片中,两名年轻男女以孩子患病筹医药费为由跪地乞讨,旁边一名男子则举起写着“骗子”的纸牌。举起纸牌者是当地的一名城管队员。他说:“采取这种方式,是因为担心穿着执法服装,强行驱赶会影响城管形象,引起市民误会。因此便换上便装蹲在他们身边举牌提醒市民不要上当。”


点评:该名城管队员的做法看似在保全“城管形象”与防止市民受骗之间得到了两全,实则不然。不得不说,作为执法者,这名队员摆错了自身位置,在法律面前本不应有纠结之心。对于城管而言,遇见沿街乞讨,需要考虑的问题首先在于,乞讨者的乞讨区域是否为当地法律所规定的车站、地铁、重点保护区域等禁乞区。


  如果乞讨者在禁乞区乞讨,则应依法进行劝阻、引导,乃至带离。否则,执法者就将存在渎职,更将影响到其他市民的权利。而如果在执法过程中,若是发现乞讨者存在诈骗、拐卖儿童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应及时报警,转交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处理。


  只有运用好法律杠杆,让乞讨者在恰当的场所,通过合适的方式乞讨,我们才能把那些本无须乞讨的投机者清理出去,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帮助;才能让乞讨回归到获取人道救济的方式,而不是沦为牟取不当利益的骗局。   

任性“禁酒令”凸显权力傲慢


新闻


逢年过节,吃喝聚餐,本是凡俗人间的大快事。可据报道,今年贵州遵义下辖的绥阳县干了件挺出格的事儿:发动全民举报“违规”操办酒席者,而且没收锅碗,并在当地政府门口示众。从网友上传的照片,可以清晰看到人们置办酒席的工具、菜品。


  点评:虽然我们并不提倡对酒席“大操大办”,但在法理上,办酒席本为公民的私权利,“法无禁止即为允许”,除非基于反腐需要,对官员操办酒席可以进行法律范围内的限制,而其他公民则有权决定酒席何事办、何时办、如何办。
  只要当地群众没有在操办酒席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者将酒席严重恶俗化触犯法律底线,则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干涉。可见,公权力机关对群众操办酒席横加干扰、“立规设矩”,设置各种无理限制,这显然是滥用公权。而设立了没收锅碗、示众的法外之罚,更是严重侵犯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


  近年来,如此明显违法违情“禁酒令”时有出现,屡屡饱受诟病,却依然能够在各地反复“重出江湖”。这反映出不少地方政府对于红头文件的作用、限制、正当程序缺少基础认识,更凸显出一些为政者法治观念极度淡薄,行使权力延续着傲慢惯性,对于群众权利缺乏起码尊重,对于权力如何而用、为谁而用等最基本的法治问题更亟待好好补上一课。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  



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

 


(编辑 唐晓芳 符香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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