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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丈夫杀人保安未管宾馆赔偿,这是什么鬼?

2017-02-19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邢东伟  见习记者翟小功



杜某与高某结婚多年,自一年多前高某有婚外情后,夫妻经常吵架。后来,杜某在海南省乐东县某农场看见高某上了刘某的小轿车后,便骑摩托车尾随,发现两人入住某宾馆。杜某要求服务员打开该客房门未果,返回暂住处取刀具后又回宾馆在二楼守候。当天下午17时,杜某趁刘某打开房门之际冲入房内,持刀先后捅刺刘某、高某,致两人当场死亡。

对于该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判决杜某和某宾馆分别赔偿被害人刘某35万余元和15万余元。


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庭后表示,杜某对杀害致死刘某的损害后果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对于宾馆,杜某在要求服务员打开房门遭拒后,仍在门外等候多时,在此期间保安没有及时制止或驱离,也没有将这一可疑行为报告警方,故宾馆存在过错。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认定杜某对刘某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宾馆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社区版


(编辑 席锋宇  见习编辑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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