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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改革新亮点|已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万多个

2017-02-22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目前,全国已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万多个,96.5%以上的中小学配备了法治辅导员。


我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已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万多个

2016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部署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改革发展。


 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体系化。2016年1月11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6个方面的重点措施。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检查考核,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了制度性安排,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高,厉行法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司法部指导各地积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和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各地切实落实方案要求,安徽等省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规范性文件;强调要建立公益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益普法主流媒体名单制度、公益普法备案制度、公益普法考评机制等工作机制。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得到广泛运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约80万,中国普法两微一端总粉丝数超600万。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为龙头,整合全国普法新媒体,集体入驻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客户端,形成“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6000多个账号已完成矩阵入驻,实现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互通共享。


 扎实推进其他改革任务。指导各地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浙江、上海等地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目前12个省(区、市)制定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6个省(市)制定了以案释法制度意见。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建立科学完备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七五”普法考核机制,青海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体系,安徽等地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各地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

谁执法谁普法构建“大合唱”格局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以前都是上面要我们普什么法就普什么法,可司法所又不是‘万金油’,什么法都懂。现在是安监、质检等执法部门主动和我们沟通,一起商量普法计划,一起调解纠纷。这些执法部门,我们以前喊都喊不来。”有着23年普法工作经历的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司法所所长罗武勇,谈起普法责任制前后的变化,颇为感慨。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已经成为各地普法工作中的工作重心。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渗透力……各地不断创新形式,抓住重点,分类施教,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大合唱”的生动局面。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各地在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制定工作时,将健全普法责任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


2016年6月6日,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江西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2016年省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设区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明确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江西建设考评和综治考评结果,以此来推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016年7月15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在全省建立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以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及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考评重点和评分标准,计划从明年起,对重点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进行通报。”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安徽省在制定下发2016年度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在安徽日报发布2016年度全省重点普法目录,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印发省法治宣教育工作领导小组52家成员单位年度普法重点目标任务,编制成员单位执法普法目录。


 “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变以往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领域的单打独斗,为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格局,真正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软指标’向‘硬任务’的跨越。”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唱普法独家戏的情况,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种变化,源自于普法责任制的实行。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也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


早在2012年,重庆就开始实行普法项目化管理,各普法责任主体负责宣传涉及本部门单位的法律法规,运行效果很好。到了2015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用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化下来。


在重庆市的普法清单上,各机关单位的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对象、措施和步骤安排,一目了然。而且,重庆市还对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77个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全部编制完成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自普法职责和普法重点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区县也结合实际,全部完成所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成都市。


 为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业(单位)“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成都市印发了《关于建立“两责任两备案”制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2016年部门(行业)普法责任自查清单》和《2016年部门(行业)普法指导目录》,创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创新建立“两责任两备案”制度,明确各部门是全民普法的责任主体;清理核实88个部门(行业)履行职能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普法责任,细化了普法任务;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梳理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规具体落实到全市各司法、行政执法单位……成都市以实施“普法清单”为载体,狠抓了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明确部门(行业)普法任务、严格普法考核过硬,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积极性,构建起全线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


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渗透力

去年10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江西省调研时指出,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以案释法,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落实,是各地在“七五”普法中的重要工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普法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以案释法的工作主体范围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普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


“意见明确各责任单位每年度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要适时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发布和以案释法优秀讲师评选等措施,健全激励机制。目前,浙江省普法办正积极筹备以案释法平台建设。”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天津市采用旁听庭审的方式,延伸普法教育。天津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已成为一种特殊的“法治教育课”。


据了解,2016年,天津各区相继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规模多达百人以上。每年至少一次的旁听庭审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切身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和法治的权威公正,从而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新疆已经印发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区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在2017年6月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讲述

用考核推动普法责任“硬落实”

说到用考核推动普法责任“硬落实”,我可以讲一个这方面的事例。


去年12月7日上午,安徽淮北市委六楼会议室,68个市直部门的负责人就本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淮北市委副书记李明在部署此项工作时强调,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做好建设法治淮北的这一基础性工作。


在我省的其他城市,类似的活动也在进行。


不久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分别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对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后,安徽省为杜绝普法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现象,通过抓住考核“指挥棒”,立起工作“方向标”,将责任层层传导,各个压实。


2016年,省委整合优化各类考核,决定实行以党建和发展为两大要素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在考核指标中普法工作位列其中。


2017年,省委综合考核将启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原则等三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项重点检查考核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2年,安徽省政府就已经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省政府对省辖市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在120分中占1分,2014年又提升为1.5分。与政风建设等考核项一道作为对省辖市政府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


 安徽省将普法工作纳入各项考核,不仅已成为普法工作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更重要的是,真正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民生需求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和同考评,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在考核的推动下,安徽各地真抓实干推动普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任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在2016年9月担任滁州市委书记时自备讲稿,为全市政法干部上法治综治课。在他的带领下,2016年,滁州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组织法治讲座63场次,3600余名领导干部接受了法治培训,推动各级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宣城市、淮北市、亳州市等地根据考核任务要求,加强探索,较早制定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国家机关年度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六五”普法实施期间,安徽各地普法经费比“五五”普法平均增长两倍,百万以上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在多地立项实施。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改革任务不落空,安徽省已经构筑起涵盖省委综合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省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省委综治考核四位一体的法宣工作考评体系,以全方位的考核形成倒逼压力、激发落实动力,使普法工作更加高效服务美好安徽建设。


洪禹候(安徽省司法厅厅长)


讲述

构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常态

“这不仅仅是从考试中学到多少法律知识的问题,我觉得最关键的在于法治理念的巩固,可以时刻提醒我们用法律这个边线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去年9月,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干部张鹏(化名)参加完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之后,说的几句话让我感触颇深。


多年来,天津市始终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建设法治天津的“龙头”来抓,推进学法用法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单一模式学习向多元智能化转变、单纯理论灌输向法治实践转变。随着法治思维成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体现,2016年,天津出台《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并继全面实现局处级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后,将参考范围扩大至试点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近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参考率达99.96%。


 天津自主研发的网上学法考法系统集“法律学习、法律知识考试、信息互通、综合管理”四大模块于一体,涵盖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并针对特定学法需求设置个性化功能,实现了互联网与重点普法对象的无缝对接。全市各层面国家工作人员在实践中深化学法,以学法推动实践,对带动全民树立法治信仰、厉行法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学法用法实践中,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因工学矛盾突出或对学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存在浅尝辄止、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天津市紧握任前考法和绩效考核两大抓手,确保“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任前考法从严把关。自1998年起,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便组织“一府两院”拟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近年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和人事部门相继出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制度,多数单位还将参考人员范围扩大至科级,考法是否合格成为提拔考核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强化落实。2014年,天津市委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区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并逐年增加分值权重。2016年,各区建立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情况等均被纳入绩效考评指标,有效保证各项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2015年11月23日上午,天津市200余名领导干部首次走进和平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行政案件庭审。法庭特有的庄严肃穆和法治的权威公正,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近年来,天津普法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开拓三种新途径,让“呆变活”“虚变实”,形成学法用法的“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


主要领导带头学。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主讲一堂法治课,各街(乡镇)、职能部门一把手参加,带头宣讲宪法和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点、当好表率”。


法治培训适时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法律课程纳入教学内容。邀请知名教授和实际部门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拓展学法用法的深度和广度。针对普遍性、苗头性涉法问题,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办事的思维和能力。


旁听庭审延伸学。自2015年起,天津市相继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近20次,历次规模多达百人以上,有效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我看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最终目的在于用法,就是要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常态化。只有善用“精准”普法思维,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治精神植入人心,才能让法治真正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人们自觉的习惯和行为准则。


杜丽萍(天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


点评

不断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和自觉守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


 2016年,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改革发展,各方面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显著。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细化顶层设计,不断开创中国特色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1

把法宣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夯实法宣的道德基础。

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特别提出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从而拓展了法宣的范围,深化了法宣的内容。

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

中央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等方面的重点措施,使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宣工作更加制度化,更具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

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五部委联合印发《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社会责任,建立公益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益普法主流媒体名单制度、公益普法备案制度、公益普法考评机制等工作机制。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健全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用制度和机制创新保障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马岳君  见习编辑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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