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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报视点| 痛心!河南一小学1名学生殒命厕所楼梯,多项校园安全规定为何防不住踩踏事故?

2017-03-23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赵红旗 韩丹东



  “小学里发生这样的悲剧太不应该了”“厕所为什么会发生踩踏事件”……3月22日早上,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的踩踏事件,不仅揪着涉事学生家长的心,也揪着社会各界的心。


  《法制日报》记者从濮阳县卫计委《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上看到如下记录:8时31分,120接到报警,红旗路县三实小发生踩踏事故,立即派县二院、县医院、仁济医院现场救治;9时2分,120指挥中心反馈信息称,县医院救护车接回2人,县二院接回12人,其中留院3人,9人转送市人民医院(途中死亡1人,生命垂危2人),仁济医院接回8人,目前共接回受伤人员22人。



   濮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5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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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上厕所导致踩踏



  事故发生后,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门口聚集了不少人,要求学校公布事故情况。也有多名受访者向记者表示,有的家长把相关情况发在了网上,希望引起重视。


  22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政府在濮阳县网上发布回应称,事故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7时57分,濮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再次发布信息回应称:经初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是课间时间较短,学生集中去厕所,拥挤导致踩踏。


  这份回应称,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要求有关部门对受伤学生全力以赴开展救治,并奔赴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同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一步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做好学生家长安抚工作,对学生进行好心理疏导;立即召开会议,向全县中小学校进行通报,加强宣传教育,对校园安全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实施改造,改善教学设施条件;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对全县开展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其他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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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个学生只能用两个厕所

  发生事故的是该学校老校区一栋三层小楼,学校的厕所位于该楼一层和二层,师生们把它称为“厕所楼”。这所学校当天组织月考,知情老师向记者介绍,考试前学生们集体上厕所时发生了意外。



  该校老校区共有一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三个年级,共1704个学生,67个教职工。一层楼公厕男女各一个,女厕蹲位14个,男厕蹲位5个,另有一个长达6米左右的小便池。二层楼两个女厕,蹲位各五个;男厕一个,蹲位5个,以及一个小便池。

 


  据该校副校长刘文华介绍,事发时,他正在事发地疏导学生下楼。他回忆:“我们是8点20下了早读以后,孩子去厕所方便一下,因为孩子多,我在一楼那个位置进行疏导。我走到第四个台阶的时候,这边的孩子已经多得像洪水一样,一直往下冲。”

 


  记者进入事发现场进行探访。事发楼梯一米多宽,楼梯上还有学生遗落的发卡。


踩踏事故就发生在厕所楼的楼梯上


校长周玖菊已被停职处理


  

  22日深夜,河南濮阳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事发学校校长周玖菊已被停职处理。


  “痛定思痛,谁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故,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与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有关。”河南一位不愿具名的教育界人士坦言,“河南并非没有校园安全责任制,甚至还很严格。”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自2015年以来,河南相关部门已多次就校园安全出台规定。


  2015年1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专管员。学校每半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组织一次排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新建校舍信息将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该《意见》要求,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学校存在校舍安全隐患不报告的,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而对于学校报告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未及时排除校舍安全隐患的,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的一个通知则明确提出,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学习和掌握牵扯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完善充实学校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安全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既然规定这样明确,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伤亡事故呢?”一些受访家长仍然不解。



隐患排查应为学校工作考核硬指标


  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不必多说,对家庭、对社会,孩子的伤亡都是难以承受之重。问题是,在明知校园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隐患为何没有及时清除?原因不外乎两个。


  一来是侥幸心理。任何安全事故都可以寻到侥幸心理的影子,校园安全事故也是如此。从某种程度来说,校园安全侥幸心理更重,因为校园是封闭的,社会安保措施也越来越完善,更不存在什么危险生产之类的问题。于是,安全这根弦似乎可以松一松。


  另一个原因则是学校工作的失衡。显然,在学校看来,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衡量一个学校好坏的重要标尺。尽管有校园安全责任制,但在侥幸心理下,安全工作肯定没有教学工作重要。


  两方面原因交织,校园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排查,也就见怪不怪了。


  这种局面怎样扭转?校园安全的顶层设计早已有之,关键是落实,更关键的是将安全工作、隐患排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考核的硬指标,只有重槌敲响鼓,才能真正保证学生的安全。


来源:部分新闻内容来自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 韩玉婷 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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