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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丁”第59号回国受审!在法庭上他说:外逃期间只能靠打零工、捡垃圾为生

2017-04-22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邢东伟 见习记者 翟小功 


       在反腐热剧《人民的名义》中,外逃美国的京州副市长“丁义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人物,是“外逃贪官”的典型代表。剧中,丁义珍出逃后,我国警方对他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而现实往往比戏更精彩。为应对外逃贪官,我国于2015年4月22日启动了“百名红通人员”行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百名红通人员”公布两周年以来,名单上已有40人陆续成功归案,超6成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云健自首回来了,在法庭上,他什么都招了!



在国外逃亡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整日惶恐不安,语言不通,很难找到工作,只能靠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捡垃圾为生。

我将用余生忏悔,我将用自身经历告诫在逃人员,要相信党和国家,尽早回国投案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截图 

“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云健庭审现场


4月21日上午8时30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第56号犯罪嫌疑人云健受贿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龙华区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同步直播,部分中央、省市级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云健庭审现场


云健曾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云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数额巨大。案发后于2009年2月潜逃至新西兰。

云健外逃之后,仍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华区检察院立案。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云健列第59位。

2016年7月9日,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云健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2017年3月1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云健提起公诉。


云健 往事已成烟云


庭审过程中,对于所涉罪名和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云健表示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云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云健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云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庭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并经龙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龙华区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云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对依法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云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在法庭上,云健悔不当初,他说:“我愧对党、愧对国家和人民,愧对国家多年的栽培,愧对家人,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在国外逃亡的日子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整日惶恐不安,只能靠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为生。我将用余生忏悔,我将用自身经历告诫在逃人员,要相信党和国家,尽早回国投案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庭审结束后,本案承办法官符殷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中,由于云健系主动回国投案,构成自首,并且全部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休庭之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决定对云健适用缓刑。



       该案的审理广受关注,庭审直播观看人数达31076人次,充分向人民群众展示了国家用法制惩治贪腐的决心。海口市地税局局长带领10名该局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上了一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

       该案的公开审理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职位高低,无论权力大小,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履行公务时做到珍惜岗位、慎用权力、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永远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来源:法制日报 法报海南微信号


(编辑 韩玉婷   见习编辑 李松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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