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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刷单最高罚200万,严惩炒信删差评……新修订的这些法律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2017-11-05 融媒体中心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恶意刷单最高罚200万元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当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已有二十多年,这次修订针对实践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为鼓励和保护竞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 “傍名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方面增加多处规定。


据了解,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新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四类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不正当行为的规制规则,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杨合庆介绍了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亮点内容:第一,关于混淆行为,即通常说的“傍名牌”,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 “引人误认”作为核心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做出了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让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涵盖的范围更广泛。第二,商业贿赂也是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行为,新法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此外,在规制虚假宣传方面,针对互联网刷单、炒信这方面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对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作了其他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

严惩互联网炒信删差评等虚假宣传

一年一度的“双11”来临之际,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出台。在11月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不实的网红店恶意刷单、有组织刷单、网络水军等现象,已经引起国家工商总局等各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此次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细化和修改,对刷单等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惩。


杨红灿说,近几年随着互联网购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618”“双11” “双12”,每年随着这些网络节日的到来,网商平台都会通过这样的一个时间点进行集中的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更多地促进消费。“应当说这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是有非常积极的一面。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的没有那么大交易量,就采取了恶意刷单。像这种情况,之前都是先约谈有关的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今后,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内容,正是对于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据杨红灿介绍,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个是为自己,另外一个是帮助别人。”针对这种情况,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也将受到严惩。


文化部:

将重点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建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公共图书馆法。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记者提出的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一些农村,公共图书馆设施不健全,保障力度不够,群众对公共图书馆的满意度仍不高,该如何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的问题,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作出回应。


张永新表示,将加强公共图书馆的数字服务设施、流动服务设施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同时,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补齐短板,兜好底线,促进图书馆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张永新说,为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走进公共图书馆,让公共图书馆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建国以后到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城乡的图书馆服务网络。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和一些中西部地区,设施不完善、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应当说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公共图书馆法对当前存在的效能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要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二是强调要发挥公共图书馆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阅读指导活动,大力推广全民阅读。三是强调要动员和吸引更多群众,更好地利用图书馆,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据张永新透露,下一步,文化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以效能建设为抓手,重点在完善公共图书馆的设施网络,健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制度,丰富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以及引导群众参与图书馆建设利用等方面下工夫。抓紧完善和制定与法律相衔接、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真正让法律落地见效。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

解决标准缺失老化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针对社会上有观点认为,一些标准的修订、制定并不很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并不完全适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新的标准化法总则中增加了一条,对保证标准的时效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及时修订废止一些老化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并作了一系列规定保证标准的时效性。


杨合庆具体介绍说,一是明确要求对于保障安全和满足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标准的制定部门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二是发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并且赋予了很多的社会主体提出标准立项的建议。“这是法律专门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可以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决定是否立项。”三是要求制定标准的部门要建立标准实施的统计分析、信息反馈和评估的制度,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此外,杨合庆说,法律还进一步完善了标准的复审制度,规定了复审周期。“如果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标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地修订或者废止。”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唐晓芳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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