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很暖!这一曝,涉违法!
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自己无意间的举动被拍下来,
且又被公布出去,
你会是什么感觉?
最近,安徽省阜阳市一对老人的日常“小动作”被监控拍下并曝光,在网络上走红。监控画面中,一对老人在店门口停了下来,老奶奶掏出纸巾,温柔地给老爷爷擦了擦鼻子,随后老奶奶跟老爷爷手牵着手,步履蹒跚地慢慢离开了。
如此暖心的画面被一家门店的监控拍下。门店老板表示,为了安全和产品的问题,其在店里安了监控,店员在调监控时无意中看到了这段视频,其看了后很感动,就发在了网上,希望通过这段视频向更多的人传递正能量。
视频发布后,不少网友纷纷点赞,表示被爱情的模样所打动。不过,也有部分网友发出质疑,认为商家私自发布监控视频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在“电子眼”遍布的当下,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此前,有歌手因自己在餐厅的监控画面照片被曝光,而怒斥餐厅“用监视器拍照”;还有商家因店里丢失商品,而公开监控视频,显示涉嫌盗窃女子的全貌,也引发了网友的争议。
那么,门店的监控视频到底应该怎样使用?能不能对外发布?法报君采访了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磊,在被老人的爱情感动之余,这些问题还有待厘清。
Q1:
门店能否私自安装监控?监控视频该如何使用?
出于监控等安防目的,商家可以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地方安装监控,但应秉持必要性原则,还要赋予消费者知情权。
Q2:
门店的监控视频能不能对外发布?
我国民法典第1038条第1款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可见,因涉及个人隐私,未经视频中个人同意,门店不能擅自发布监控视频。即使要公开发布,也应该对视频做一定的技术处理。也就是说,即便商家发布老人的视频是为了传递正能量,但也仍然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布视频。
Q3:
图像信息被监控采集,当事人能否要求门店调取监控视频?
视频一旦录取,视频的所有权属于门店,门店有权拒绝。监控视频的录取,门店应提前告知顾客,比如在门店门口明确告知内有监控,若顾客仍然进店购物,说明顾客同意了商家的监控行为。监控视频的录制者是商家,顾客是参与者,顾客不是视频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能随意调取监控视频。
但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贵重物品丢失,可以寻求警察的帮助,因为商家有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取证的义务,在警方的协调下,可以调取监控。
Q4:
如果门店未经视频中个人同意,便公开发布监控视频,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94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监控视频中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商家撤下视频,平台断开链接。如果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视频发布者承担赔偿责任。
Q5:
门店的监控视频应如何保管和储存?
门店的监控视频可以作为证据留存,但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1038条第2款规定,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从上述规定可知,商家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隐私安全无小事,
增强法治意识,
对侵犯隐私行为“人人喊打”,
才能为隐私“加锁”,
防止隐私“裸奔”!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罗聪冉)
编辑:韩玉婷 张博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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