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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还会有这么可爱的名字,怎么想的?

张博 法治日报 2021-08-09


2021年3月31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一部地方性法规,法规名为《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你们是不是也很好奇,这样一个连名字都很有画面感的《条例》,是用来规范哪些事项的?到底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所谓一枚印章管审批,是指将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职权相对集中到一个部门,并统一使用一枚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开展行政审批的活动。

 

这项审批活动,

具体该如何运行呢?

法报君认为可以用“三个部门两张目录一枚印章”来概括

 

“三个部门”——

 

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全省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

 

集中审批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行使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职权。

 

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出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对划出的行政审批职权对应的事项,履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政策引导、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等职责。

 

“两张目录”——

 

省人民政府制定集中划转审批事项基本目录,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基本目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也可以结合实际,划转基本目录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集中审批部门应当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目录;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缺项材料在容缺受理目录内的审批申请,应当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等。

 

“一枚印章”——


集中审批部门行使行政审批职权时,应当使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含电子印章)。


集中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含电子印章)与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加盖的行政公章或者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将原先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职权划转到了集中审批部门行使,是“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核心。部门之间是否能做好工作上的有效衔接?是否会造成职责边界不清晰,业务开展不顺利,审批流程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呢?我们担心的,《条例》中也都加入了明确的考虑。

 

在职责衔接上,《条例》明确了集中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规定集中审批部门应当与监督管理部门签订行政审批监管衔接备忘录,确定二者之间的职责边界;划分不明确的,由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实施。集中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


在业务衔接上,《条例》规定,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现场踏勘、现场核查、专业技术审查、专家论证的,由集中审批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审批部门,并提出明确的执行意见;集中审批部门应当与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共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在流程衔接上,《条例》立足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建立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公示、接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在部门间的精准推送、高效互认。同时规定,以相应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界,集中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许可证照后,应当将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电子化,并实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相关信息和资料;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接收推送信息和资料,并及时启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程序。


此外,《条例》还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确保职责衔接、业务衔接、流程衔接的全面落实。

 

在法报君看来,让一枚小小的印章发挥它最大的作用来提高行政效能,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高效便民。说到这,《条例》中这些暖心的便民服务措施也不得不提。

 

《条例》第九条提到,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办理事项流程,制作办理事项指南,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模式提供政务服务,开展政务监督。《条例》第十二条中也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利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便民)服务等场所,配备代办员,开展行政审批的便民服务。

 

其实,早在2020年1月,山西就已经在全省市县及开发区全面推开“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截至目前,市县平均压减事项20%、办理时限50%、审批环节51%、申请材料55%,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制定《条例》也是固化提升山西改革经验的现实要求。改革中形成的很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需要通过立法来固化和提升,将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

 

打破条块管理和部门界限,整体性优化精简审批事项,整体性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变“物理集中”为“化学反应”,市县平均将行政审批窗口瘦身;审批人员精简,行政成本大幅降低,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行业主管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在监管上,为企业和社会营造了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我们有理由期待伴随着《条例》的落地,改革的推进,将会带来更多让老百姓能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变化。


这样一部

可敬、可亲又可爱的条例,

你爱了没?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全文↓


作者|张博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季天 丁兆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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