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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农村宅基地如何审批,刚刚两部明确了(附:文件全文)
近日,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就宅基地如何审批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看文件吧。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附件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附件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附件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附件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单)
附件5:附图
附件6: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来源:农业农村部 转自:法律一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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