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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

厦门税务
2024-08-28

@各相关纳税人,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已在进行中,

请尽早申报!


敲重点
零申报企业、亏损企业,建议于3月下旬前完成申报;有应征税款的企业,建议于4月下旬前完成申报。早申报可以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类服务,减少申报错误、保障申报质量,避免多缴或少缴税款,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范围2023年度在厦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企业,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内,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汇算清缴时间(一)2024年5月31日前(一般企业);

(二)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办理注销企业)。


网上申报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选择对应类型的年度申报表进入填报。


申报服务01风险扫描服务

电子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纳税人可在申报表审核成功后,正式提交申报前使用该功能进行扫描

系统会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汇总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及时分析风险提示服务反馈的疑点提示,确属申报错误的应主动修改申报表,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申报风险。


02报送资料审核服务

纳税人发生特殊重组、资产(股权)划转、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性搬迁、房地产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或调整、境外税收抵免等特殊业务时,按照政策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资料进行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防范税收风险。


03重点优惠提示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是否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等疑点,帮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优惠。


04汇算期内申报与缴税相分离服务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不需立即缴纳税款,在5月31日之前,在电子税务局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行开票缴款即可


05申报错误更正

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随时更正申报

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的路径: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选择查询条件后,找到对应的申报表,点击“更正申报”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更正。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企业所得税处  思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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