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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关于试用期的那些事儿

刘海辉律师团队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022-03-21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又到一年毕业季,关于试用期的那些事儿你都清楚吗?



刘海辉  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①工作期间,必须约定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公司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的期间,非必备条款,可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注意,有以下不可约定的情形:


▼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签订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图片来源网络)



②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具体看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仅能约定一次。



③试用期工资会很低吗?有社保吗?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1)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的工资;


(2)转正工资的80%;


(3)当地最低工资。


试用期内可享受全部法定保障权利,包括社保。



④在试用期间不想干了怎么办?


关于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


关于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以下规定可解除:


一、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主要指不符录用条件及劳动者有过错。


二、第40条第1、第2项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第40条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图片来源网络)



律师有话说:


单位不能违法约定试用期,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已履行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以转正工资为标准,按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即多约定2个月,支付工资后,需赔偿2个月转正后工资)


文章转自:辉常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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