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精辟—杨先生无罪案有效辩护全过程》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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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9日下午14:30至16:30,本所刑事法律部举办了一场七月份学习沙龙,由王瀛杰律师为我们分享他亲身办理的一个杨先生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最终广州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成功无罪案件。
本次沙龙由刑事法律部副主任卢鉴律师担任主持人,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江申生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冯穗刚律师及本所袁剑湘律师作为点评嘉宾。
时刻注重审前程序辩护是王瀛杰律师的一贯策略,在办理杨先生一案时他强调“本案侦查机关抓错了人,真正的嫌疑人另有其人”辩护观点,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前、中、后)和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全流程辩护。王律师用另一种思维角度为本案创造了“奇迹”,同时也为本案找到突破口,经过与检察院的多次交流后,本案得到了检察院的重视,并逐一核实认可王律师所提出的辩护观点。在当事人被羁押的第134天,检察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在检察院退查和侦查机关多方搜证后,检察院作出了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决定。本次有效刑事辩护,体现出辩护过程的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专心致志
全神贯注
点评嘉宾江申生律师、冯穗刚律师、袁剑湘律师对王律师的分享给予高度好评,并依据扎实的法学理论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作出专业、细致的精彩点评。
(图片从左到右:
江申生律师、冯穗刚律师、袁剑湘律师)
刑事部主任陈永忠律师总结到,通过本次沙龙,让我们更好的学习到如何与办案机关构建良好的关系,刑事律师要有王瀛杰律师提到“三位一体”的精神,分别是“技术”、“勇气”和“智慧”,就如钱列阳律师等人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
最后,参与的律师均对王瀛杰律师精彩的分享表示感谢。本次沙龙完满结束,期待金桥百信下期更精彩的学习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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