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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动态 | 喜迎二十大 家教促进步 ——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举办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普法宣传讲座暨讲师评选大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正值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2022年5月15日,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本所24楼大会议室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讲座暨普法讲师评选大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明确,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原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金桥百信高级合伙人李伯侨教授,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古嘉敏秘书长,金桥百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祝志群律师,合伙人李开华、关欣律师,李先映律师作为活动嘉宾评委参加本次活动。活动由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煌律师主持。


讲师试讲


陈丽婵律师


首先上场演讲的是陈丽婵律师,陈律师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行情况和相关法律责任划分和规定作了简明扼要的阐述。


 


王文倩律师


王文倩律师以“履家庭责任 做合格家长”为题做专题演讲,简析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体例和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王律师通过自身的育儿经验讲解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


 


陆浩源律师助理


陆浩源律师助理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内容,详细介绍了家庭教育应该“教什么”和“怎么教”。


 


廖艳律师


廖艳律师简要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法律确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等内容,结合案例解析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律责任,并引述诗人纪伯伦所写诗歌《孩子》升华父母教育之道。


 


刘晓燕律师


压轴演讲的是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晓燕律师,她重点从国家层面和社会协同层面讲解家庭教育,分享了自身经办的多个案例,深刻讲解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评委点评


在每位试讲讲师演讲后,各位点评嘉宾随即就讲师的临场表现、演讲内容、表达形式以及演讲效果进行了分析。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委秘书长 古嘉敏


古嘉敏秘书长认为,普法宣讲要相互促进,注意受众对象是家长或是子女,并点道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的重要性。


 


金桥百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

祝志群


祝志群律师分别点评了各位试讲律师演讲过程中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之处,并向各位讲师提出建议,如演讲的PPT要简练、避免大篇幅文字等。


 


原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金桥百信高级合伙人

李伯侨


李伯侨教授认为,各位讲师的讲课方式要更加活跃、语言表达通俗化,更多地考虑听众的感受,不要过于严肃和说教,在PPT文稿中已经有的内容,可以不再重复。要将法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重点概括,要有共情能力、表演能力,同时注意控制时长。


 


李先映律师


李先映律师就各位讲师的演讲效果和情况进行点评,并为各位讲师的专业能力点赞。


 


合伙人 关欣


关欣律师热情、专业、细致地点评了各位讲师的衣着、演讲神态和动作,并对家庭教育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合伙人 李开华


李开华律师认为,各位试讲讲师精神饱满、讲解到位,在演讲过程中体现了他们各自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与理解。如廖艳律师通过诗歌结合法律和案例,演讲既有“爽感”也有“痛感”,立体地阐述了家庭教育。


 


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王煌


王煌律师认为,本次活动中各位试讲讲师围绕“家庭教育”展开演讲,各位点评嘉宾也通过点评促进试讲讲师的演讲水平提升。《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促进”二字体现了本法对促进家庭教育更好地发挥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评选结果



经过嘉宾评委打分,本次大赛评选出第一名:廖艳律师,第二名:刘晓燕律师,第三名:王文倩律师。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孔繁华


最后,孔繁华副院长为本次活动做闭幕致辞。孔繁华副院长首先从自身多年的教师讲课经验出发,提出讲者应当具备的三点能力:一是专业能力,讲课要有重点;二是共情能力,讲者和听者为一体;三是表演能力,即把握语音、语调、语速。随后,孔繁华副院长肯定并赞扬了本次活动对家庭教育日的宣传作用以及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及,感悟做一次公益很容易,做十次却很难,而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持之以恒给广大爱心人士提供了一个更好的从事公益活动的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讲话强调,“我们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要惩罚家长,而是要为家长赋能,促进家庭教育,给予家长支持、指导和帮助。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好家教促进好家风。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谆谆教诲,将继续联合各界公益机构和组织,在公益活动中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和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讯员 | 林嘉俊

编辑 | 罗影璇

审定 | 王    煌


 我的团队 

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通过组织、引导、支持金桥百信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发展金桥百信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推动本所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帮扶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本所律师在公益活动的荣誉感、自豪感,并以此促进金桥百信律师队伍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金桥百信律师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统筹的法律事务主要有:

1、为各类公益活动、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担任活动法律顾问、审查活动法律文书等与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

2、为公益团体、个人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讲座,推进完成100场金桥公益讲座的目标。

3、为通过审核的困难群众、公益团体、个人或者从事公益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共同体提供诉讼案件法律援助。

4、记录中心成员律师的公益活动参与度以及成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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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 8043 6900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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