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滥用的利巴韦林
之前写过一篇《当利巴韦林遇到感冒,当临床指南遇到乌龙》(回复64可查看),说的是我们的儿童感冒指南里关于利巴韦林使用的乌龙问题,但利巴韦林的滥用,绝不只是在治疗感冒上。
去医院,无论是基层社区医院还是三级医院,无论是综合医院还是儿童专科医院,无论是普通感冒还是轮状病毒肠炎,还是普通型手足口病,都可能被开上利巴韦林。虽然微博上很多医生都说过这个问题,但鉴于其滥用程度,有必要再提醒一下大家。
根据北京儿童医院对医院里2007年下半年的门诊处方抽样分析,12.82%的处方里含有利巴韦林,其中超过81.17%是针剂,将近70%是用于3岁以下的孩子,同时合用抗菌素的占85.80%。北京儿童医院作为国内儿童专科医院的翘楚,使用情况是如此,其他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以及更基层的医院就可想而知。
利巴韦林之所以被如此广泛的使用,原因可能是利巴韦林另一个名字叫“病毒唑”,不知道当初谁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所以很多医生把它当做一个无所不能的抗病毒药物,无论是呼吸道、消化道还是其他部位,只要怀疑病毒感染,就可能会用上它。
体外试验利巴韦林确实有较广泛的抗病毒作用,但人体试验证实有效的疾病并不多(国内的研究除外,虽然几乎所有的权威医疗机构都认为普通感冒和手足口病不需要抗病毒治疗,但上海的几家医院,包括一家儿童专科医院,用上海一家药厂生产的利巴韦林喷雾剂做了儿童上呼吸道病毒性感染和手足口病的临床研究,认为有效,不良反应小。),在国外批准使用利巴韦林的疾病很少。
口服的利巴韦林在美国被批准用于治疗3岁以上没经过α-干扰素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但必须联合干扰素才有效,而且很多病人因为副作用而中途停药。利巴韦林喷雾剂被批准用于治疗儿童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度肺炎,但有争议,小规模的研究认为利巴韦林可以降低这类病人的上呼吸机时间,但并不能改善远期肺功能,美国儿科学会的意见是医生可以根据自己偏好自行选择是否对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重症病例使用利巴韦林喷雾剂。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儿童基本药物示范名单里,利巴韦林唯一的指征是用于治疗病毒性出血热(一组病毒性疫源病)。
在之前的文章里我也说过,国外利巴韦林的使用指征之所以这么严,是因为临床效果还不那么确定而副作用比较大。动物实验显示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畸性和致癌性,而且利巴韦林半衰期很长,用药后可再体内存留长达6个月,所以孕期和哺乳期都不能使用,配偶双方有一人用了这个药,6个月内都要避孕,此外利巴韦林可以导致溶血性贫血,心肺方面的副作用。对于利巴韦林,FDA上有一个长达4页的用药指引,重点是让患者知晓用药注意事项及其副作用。
(http://www.fda.gov/downloads/drugs/drugsafety/ucm089017.pdf)
国内利巴韦林有各种剂型,包括口服的颗粒、片剂、胶囊等,还有注射针剂和喷雾剂,药监部门批准的适应症很宽,除了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和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口服及针剂),还可以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喷剂),连普通的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都可以用(喷雾剂),而这些指征,并没有可靠的研究证据支持。
虽然药监部门批准的适应征已经很宽了,但实际临床上医生们还常常在超适应症用药,比如不在适用征里的轮状病毒肠炎,手足口病。这些都是儿科门诊的常见病多发病,这也是为什么连北京儿童医院这样的国内顶级儿童专科医院,含有利巴韦林的门诊处方都超过10%。
一个药用上去,如果收益大于风险,而且收益风险比在所有可选药物里是最大的,那自然可以用,如果用了不但没用,花钱不说,反而可能造成一些副作用,那自然是滥用,尤其是对普通感冒、轮状病毒肠炎、手足口病这样基本靠自愈,偶尔需对症治疗的疾病。
利巴韦林是处方药,滥用的主要责任在药监部门和整个医疗体系,家长们无法改变药监部门和自己所面对的医疗体系,也没办法判断哪些情况不需要用利巴韦林。但你可以知道:
利巴韦林在国外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和出血热,重症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住院时可以选用。如果因为感冒拉肚子手足口病,门诊医生给孩子开这个药,你可以温和地提醒医生不想用这个药,你也可以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家长知道。
文中提到的12.8%使用率是2007年的数据,如果你带孩子去看过病,可以参与下面这个小调查,大概了解一下利巴韦林使用的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