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出入深圳的粤H车主注意!这样开车要罚300?
近日,深圳又开始执行一项交通新规,去深圳的粤H司机们注意啦!
深圳开始了这一项新的交通新规,走深圳这条道,如果车上只有一个人,就要被罚300元!
深圳市首条HOV车道 (多乘员车道) 近日起早晚高峰在滨河-滨海大道启动试行。HOV车道即多乘员车道,是指专供搭乘至少1名以上乘客的汽车行驶的车道,该车道设置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可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污染。
图片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微博发布厅
详细路段可戳大图
4月18日在滨海-滨河大道启用首条多乘员车道,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30-9:30,17:30-19:30),使用该专用车道的车辆,车内乘员必须为2人及以上,且有1人在副驾驶位乘坐(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副驾驶位)。如果违规每次罚300元!
2015年10月8日,深圳交警正式启用“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传图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
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罚款;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另外还有一个消息..
非粤B牌号的车主们都要留意!深圳交警发布了“深圳限外区域将调整扩大”的消息:
4月15日起,深圳外地车早晚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限行区域将由原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扩大到原特区外部分中心城区及道路。
深圳交警将从5月15日起开始处罚,之前为1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罚。
区域一: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区域二: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道路:坂雪岗大道
区域: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道路:宝安大道
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道路: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道路:光明大道
道路:中山大道
道路:迎宾路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4、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 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按照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二次警告第三次处罚的措施。此次通告正式实施之日起,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此次扩大的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本通告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试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如果你是非粤B牌,须办临时通行证!以下是深圳交警提供的临时通行证办理指南↓
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区域、路段内确有通行需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办理《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为《通行证》):
第一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第二类:驻深工程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外地工程建设单位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建设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三类: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办证部门暂不予受理个人提出的办理《通行证》申请。
第一、二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第三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7天以内。
(一)申请主体
第一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第二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工程建设单位,第三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展会、会议、活动的主办部门。
(二)申办资料
1、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四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四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
2、申请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四面);
3、申请表格或申请公函;
4、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提供);
5、会展证明文件;
6、续办需提供原通行证;
以上申办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原件扫描或照相)。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站上传资料、申请;
2、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3、将符合申办条件的材料上报审批;
4、对经审批同意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给予核发非深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
(四)办理期限
自窗口受理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手续。
(五)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2、申办《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年审合格。
3、申办单位必须保证申请车辆是用于公务、工程及其他紧急需要,一般性办公车辆不得申请办理《通行证》。
4、《通行证》必须按照一车一证、车证相符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来源:肇庆市旅游局
编辑:金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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