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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解甘冲动?城区又现暴力抗法!店主被行拘

2016-05-24 端州电视



今日看点

  近日,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分局城东执法大队队员在城区天宁北路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抗法。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该店主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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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鸿 陈司悦 通讯员:李杰



事件回顾



  本月6日晚上,市城综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城区天宁北路对深夜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时,发现一家饮食店违章占道经营,违反了《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不得在城市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据市民反映和执法人员多方了解,该饮食店经常夜间违规占道经营并产生噪声、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和城市市容环境。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但店主依然屡教不改。当城管队员对其违章行为进行执法取证时,店主不听劝告,推搡执法队员,并用脚踩踏执法队员的尺子,更对其中一名队员被该店主追打,试图阻碍城管执法。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该事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店主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警方日前已对该店主依法作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


小编提醒

    《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定义: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只要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而,在面对执法人员的依法执行公务时,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主动更正自己的不当行为,并合理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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