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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入戶條件!這些直系親屬可以直接投靠…

微觀澳門 2022-04-28


最新消息!

相鄰的珠海要進一步放寬

外來人口入戶條件了!



今天上午,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實施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共六章二十七條,包括總則、市外戶口遷入、市內戶口遷移、集體戶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調整的主要內容如下

↓↓↓


調整市外戶口遷入政策


 放寬直系親屬投靠 

與珠海市戶籍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遷入。

 優化人才入戶政策 

·依據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相關規定核准的人才經“直接核准”或者“聯席會議審定”即可辦理引進手續,程式更加簡便快捷,人才引進範圍可以適時調整。

 

·專門設定橫琴自貿區急需人才引進政策,橫琴自貿區可根據發展需要制定人才開發目錄,按年度提交相關資料後報市政府批准後准予遷入。


 取消納稅入戶 

根據國務院《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相關規定,珠海市將不再執行納稅入戶政策。

 增加基本入戶條件 

《辦法》規定連續居住滿五年、合法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五年、合法穩定住所作為基本入戶條件。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用人單位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辦理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正常經營六個月以上並依法納稅的。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①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單獨或者共同擁有完全產權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鋪、廠房、倉庫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產;

②申請人本人與政府或者與本市引進高校共同擁有產權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鋪、廠房、倉庫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產;

③申請人合法租賃且實際居住的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本項所稱申請人僅限公租房申請人本人,不包括公租房共同申請人。

將計劃生育政策

與戶口遷移政策脫鉤 

在受理市外戶口遷入時取消計劃生育審核的內容。

明確市外戶口遷入的

受限制情形 

明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者活動的記錄”以及“提交申請之日前三年,無因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相等被處理的記錄”等作為受限制的情形。


同時,《辦法》還明確了“嚴重犯罪記錄”的內容,以提高操作性。



放寬市內戶口遷移政策

擴大市內戶口的直系親屬投靠範圍,增加了父母投靠子女的內容。

 

允許整戶遷移,規定戶口已在同一個家庭戶,戶主符合條件遷移的,戶內人員可同時遷移,但同時也規定戶內掛靠的非直系親屬其本人、配偶、子女有自有房產的,戶口必須遷移到自有房產所在地,不再允許其掛靠。




(來源:珠海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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