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0萬人!在澳外僱可在橫琴參加養老保險
好消息
內地赴澳勞工可在橫琴
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有關措施惠及逾10萬名外雇
▲內地赴澳勞工可在橫琴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澳內地雇員可參琴養老保險
橫琴新區稅務局昨日透露,本澳一名雲南籍王姓女外雇近日在橫琴成功辦理首筆內地赴澳門勞工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並已扣繳3月份費款,標誌著內地赴澳勞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現零突破,灣區“社保通”試點在橫琴順利落地。
廣東省人社廳去年10月12日印發“關於支持橫琴新區人社事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支持橫琴新區率先推進灣區“社保通”工程,允許試行內地赴澳務工人員在澳工作經歷視同在大灣區工作經歷,允許其選擇在橫琴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0余萬內地赴澳門務工人員受惠
橫琴新區稅務局表示,作為社保徵收機構,該局與人社部門通力合作,通過設立專項辦理通道,提供郵寄服務,指定接收數據點等多種方式,為內地赴澳門勞工辦理參保業務提供便利,估計此創新舉措將惠及10多萬名內地赴澳門務工人員。
內地赴澳門勞工占澳門外雇人員總額約三分之二,此前內地(珠海市外)赴澳勞工因其勞動關係在澳門,無法通過珠海市用工企業代扣代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不能像珠海戶籍居民一樣在珠海市內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隨著灣區“社保通”試點落地,這空白得以有效填補,同時對於補充澳門人力資源不足、支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將發揮積極作用。
橫琴新區稅務局稱,內地赴澳勞工在橫琴辦理養老保險,可憑本人有效期內的澳門外雇身份認別證及身份證明材料,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同時為了提升業務操作便利性,辦理參保手續時可暫不錄入認別證的有效期限。
為有效協助內地赴澳勞工在橫琴參保,橫琴新區稅務部門將積極完善征管系統的配套支持,加快提請廣東省稅務局在系統增加“內地赴澳門務工人員”標識、繳費單位類型、電子檔案數據新選項,同時抓緊研究全城通辦問題,進一步為繳費人提供便利。此外,還擬與中資(澳門)職介所協會及相關仲介機構加強溝通協作,共同開展政策宣傳及相關業務指導。
橫琴澳口岸澳法律行使生效
昨日出版的第1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7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12月30日第56/83/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18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訂定為7.84萬澳門元。
該期公報還刊登了2020年3月17日第1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簡介如下:
第1/2020號法律《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以及第7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地籍圖,均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6/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國務院關於同意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的批復》;第7/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自2020年3月18日0時起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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