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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卡使用首日便遭遇商超抬價?澳門消委會教你這樣做!

微觀澳門 2022-04-28

適逢五一假期

電子消費卡也正式啟用

澳門街坊想趁著假期買買買

但是昨日就有街坊反應

有的商超暗中加價

對此消委會做出回應

商品哄抬價格,消委會警告

第一期電子消費券未正式開始使用前,網上已有不少聲音指各大超市或其他店舖紛紛出現加價潮,網民直斥「未開始用已經加定價」。


第一日正式能使用消費卡時,有市民投訴有商超出現加價的情況。該名市民結帳後發現收據上扣減的消費卡總數與實計總額相差5.2元。


對於上述問題,相關大型連鎖超市經理回應表示,今早付款系統確實存在小問題,導致有顧客使用完消費卡消費後,並未扣除使用消費卡有九七折的優惠,當時已跟進處理,出現金額較小的情況便先解決。


他稱,如有顧客發現並未享受九七折優惠,可持小票到店內,若經員工查證後發現未減優惠,有關金額可在店內繼續消費。

消委會表示,電子消費卡昨日起使用,消委會指密切留意市場的狀況,並提醒商戶要準確標價,以免引起爭議。


現時,消委會維持每周一次公布6類、近百款貨品在44間超市的價格,透過在網頁及應用程式的「澳門物價情報站」公布貨品的價格變動情況,調查反映貨品在不同零售點之間的售價普遍有差距,個別價差超過一半或以上,建議消費者參考「情報站」多作比較,消費者的選擇可促使商舖以更合理價格。

那麼關於消費卡的使用

有什麼要遵守的規範嗎

一起來了解一下

使用“電子消費卡”的注意事項

消費卡使用期限由5月1日起至7月31日結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屆時居民可持電子消費卡到設有相關電子支付機具的商戶消費,期望透過廣大居民的消費行為,惠及各行各業的中小企業。


接受消費卡交易的商戶需要張貼經濟局提供的“消費補貼使用規則"單張,有關單張將於消費卡使用期開始前陸續送到各商戶,有需要的商戶亦可向經濟局或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索取。


消費卡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且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繳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服務及視聽廣播服務費用,亦不得用於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跨境交通服務、醫療服務、金融機構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


特區政府提醒,居民及商戶須遵守相關使用規則,不法使用者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並可能導致有關消費補貼自動終止,以及承擔倘有的其他法律責任。

首天用卡情況一覽

昨日是用卡首日,經濟局到各區實地瞭解商戶及居民使用電子消費卡的情況。


首天使用消費卡的情況暢順,居民已陸續開始用卡消費。


有從事餐飲的商戶表示,已有不少居民選擇以電子消費卡支付,居民亦反映電子消費卡簡便易用。


有售賣水果的商戶預料“消費補貼計劃"有助鼓勵市民消費,生意將較平日有所上升。

8成8登記居民已領卡

領卡請往四指定地點

截至昨(30)日,共有約57萬6千的已登記居民領取了消費卡(佔已登記人數的8成8)。


以每張電子消費卡3,000元計算,即將會超過有17億的資金會透過居民的消費行為注入到市場,擴大內需。


經濟局提醒,未領卡的居民須於7月17日或之前的辦公時間內(最早的辦公日為5月4日)到以下四個指定政府服務點領卡:


(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經濟局7樓;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經濟局服務專區;

(三)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號A東曦閣地下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

(四)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消費卡付款後小票可顯示餘額

金管局提醒,每次用消費卡付款後,支付機具都會出具小票(收據),小票上有當時消費金額及消費卡的餘額,居民可以留意。


居民亦可透過網上查詢餘額,但由於交易後系統上載數據需時,請保持耐心等待系統數據更新。

消費卡使用常見問題

就近日市民對消費卡使用範圍方面較為關注的幾個問題,經濟局作出說明如下:

1. 可否使用消費卡分期付款購買商品或服務?

市民可以與商戶協商,透過分期付款的形式使用電子消費卡進行支付,而每張消費卡每日支付上限為300元。但為保障市民,不建議市民將電子消費卡交予商戶保管。


需要指出,居民及早消費,可讓消費補貼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投入市場。一方面促進消費,同時惠及商號,從而達致提振經濟及穩定就業的目的。


2. 使用消費卡乘坐巴士時,是否享有乘車優惠?

使用消費卡乘坐巴士時,可享有一般乘車優惠及轉乘優惠,但由於電子消費卡內沒有儲存任何個人資料,故沒有提供長者、學生或殘疾人士乘車優惠。


3. 可否使用消費卡購買禮券或購物券?

消費卡可以用作購買禮券或購物券,但相關禮券或購物券的用途必須是購買商品或服務,而且不得涉及法規所禁止使用的使 用範圍。如商戶或市民利用禮券或購物券進行套現,即屬違法,經濟局會跟進調查。


4. 可否使用消費卡充值電子錢包(如Mpay、支付寶等)?

不可以,使用消費卡充值電子錢包屬套現行為,以任何方式將消費卡套現即屬違法。


5. 使用消費卡購買商品後,如須退貨退款,該如何處理?

當發生需要退換貨品的情況時,消費者可先與商戶協商處理方式,雙方同意下,可以透過換貨方式處理。倘最終需要退款,相關貨款須經澳門通公司將款項退回電子消費卡內,且不得藉此進行任何套現消費卡的行為。


6. 電子消費卡可以補發嗎?

電子消費卡不設補發,請已領卡的市民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請盡快向治安警察局報失,並通知經濟局申請停卡,申請時須提供相關消費卡的登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須提供治安警察局發出的報案證明(即報案紙)。經濟局在核實相關資料後,將通報澳門通公司進行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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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特區政府新聞局、澳門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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