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核檢未滿24小時禁入珠海,時間如何計算?
珠澳有限度開放通關的第一周
連日來出入境人次均已突破4萬
不過當下相關政策仍在磨合階段
昨日珠海公佈通關措施再度“加辣”
自今日開始,合資格居民旅客
完成核酸檢測後
需隔24小時才能通關
措施落實首日中午時分
關閘一帶人流疏落
核酸採樣未滿24小時禁入珠海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昨日(16日)發出公告: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2020年5月17日6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內有效。
其它相關規定仍按現行防控措施執行。
在該公告發出後
不少人開始疑惑
為什麼會突然補充這一限制呢?
昨日(16日)珠海
有關部門做出了解釋
01
哪些人群的核檢必須24小時後生效?
凡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按照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列入經珠澳口岸入境豁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名單、需要提供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的人員,其核酸採樣證明都是採樣24小時後生效。
02
24小時如何計算?
自採樣完成的時間點起算,24小時後方可生效。
例如1日下午1時完成採樣,核酸採樣證明在2日下午1時生效。
屆時,相關人員可以通過多個渠道查詢自己的核酸檢測結果。
按照通告,生效時間必須是採樣後的24小時,即不足24小時都不生效。
03
採樣證明有效期7天如何計算?
採樣有效期=採樣生效當天日期+7,例:第一次採樣日期為6月1日,則有效期為6月2日至6月9日(6月9日當天仍有效)。
按照珠海市特定人員免費核酸檢測政策,6天內只能享受一次免費核酸檢測,6天的算法:上一次採樣當天日期+6。
例:上一次採樣為6月1日,即6月1至7日期間只能享受一次免費核酸檢測,6月8日(含)之後可執行第二次免費採樣檢測。
另外,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的3至21歲的學生、教職員工(不含陪護家長)由指定檢測機構提供專場服務,統一時間集中採樣檢測核酸,個人繳費後到澳門相關部門憑據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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