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錢!澳人參加內地醫保津貼再調升
2020年1月起
居住在珠海市的澳門居民
可參加該市基本醫療保險計劃
為協助澳門居民無障礙
加入內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澳門特區政府出台行政法規
為符合規定的人士發放醫療保險津貼
當時《法規》規定
在珠海市參保的澳門居民
可獲得醫療保險津貼金額分別為
年齡為65歲或以上
具條件申請發放殘疾津貼的
殘疾人士的上限為490澳門元
10歲或以下、中小學教育的學生
上限為220澳門元
今日,行政長官批示
調升居於內地的澳門居民醫保津貼計劃
每年發放予所指受益人的金額再增加
內地澳人醫保津貼調升
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調升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每年發放予其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殘疾人士由原來的保費津貼上限490元,增加30元至520元;
十歲以下、中小學生上限由原來的220元,調升30元至250元。
批示今起生效並追溯至自今年7月1日起產生效力。
居於內地的澳門居民醫保津貼計劃範圍至珠海全市,申請人須為居住於珠海市及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
內地澳人醫保津貼申領指南
由於國家政策擴展,容許居住於內地的港澳臺居民參加當地醫療保險,珠海市於2020年1月1日起接受居住於市內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計劃,計劃所需費用中的財政補貼部分由珠海市政府承擔,餘下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繳納。
為協助澳門居民無障礙加入內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向合資格居民提供津貼,以補貼其個人繳納的費用,特區政府制定了《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行政法規。
詳細制度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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