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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法」草案:賭牌最多六個,禁副牌!
昨日,「博彩法」法律草案完成討論
訂明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6個
並明文禁止轉批給
……
澳門博彩稅率目前為35%
當局暫不考慮調整博彩稅相關稅率
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6個:
澳門行政會完成《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建議訂明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6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規定批給期間不得多於10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3年。
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法案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立法的主要目的,尤其包括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必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以及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
二、修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數量及批給期限,訂明批給數量最多為6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規定批給期間不得多於10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3年;法案還制定娛樂場、博彩機及博彩桌的審批規範,以規範幸運博彩的經營規模。
三、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藉此強化政府的監管手段。
四、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澳門元50億元,以確保幸運博彩的承批人具備足夠的財力。
五、提升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出任的常務董事的占股比例至15%,並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
六、訂定承批公司在經營幸運博彩時須履行的各項義務,並設立相應的處罰制度。
七、訂定承批公司須承擔的社會責任。
八、對現時設於非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娛樂場訂定過渡規定,使再取得幸運博彩經營權的現有承批公司可在3年期間內處理該等娛樂場的事宜,以符合法案有關娛樂場必須設於屬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的規定。
九、為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式的有序開展,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有關調升公司資本額及常務董事占股比例等條文,則不適用於現有承批公司。
張永春表示,本澳博彩稅率目前為35%,考慮到澳門本澳博彩稅率較其他地方高,特區政府暫時不考慮調整博彩稅相關稅率。
博彩法公開諮詢文本曾提出未來在博企派駐政府代表。張永春指出,經分析諮詢意見及參考其他地區,決定不派代表直接監察博企經營狀況,但會加強監管,包括訂明博企的重要決定或出現影響博企運作的情況時,必須通知特區政府。
張永春表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希望儘快開展審議工作,但估計賭牌的重新批給未必能在6月尾完成,現有的博彩經營批給作將適當延期,稍後會正式宣佈。
視中標公司規模分配賭臺
當局表示,重新批給賭牌後,會視乎中標公司規模再分配賭台數量,現時本澳營運中賭臺有6,198張。
張永春補充,未來總體方向是控制博彩業規模。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表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建議,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不可超過三成。因未來賭牌的競投將設有適當資格和財力審查,若未來承批公司的流通股過大,可能影響股東的適當財力資格,有關規定目的是做好監管博彩業,健康發展。
例如一間公司100%的股權,承批公司最多只可以拿30%股份上市,這是法案條文的精神。辜美玲補充,目前沒有承批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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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澳門日報、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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