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好消息!这些群体的待遇要涨涨涨!
近日好消息频频传来
这些群体的待遇要提高
薪酬、编制都将有大变化!
01
乡村教师
鼓励实施弹性排班 稳步提高护士薪酬水平
日前,教育部、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缓解乡村学校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供给力。坚持创新挖潜编制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潜乡村教师编制配备,通过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跨学科等调整力度,调整乡村学校编制。坚持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同时完善双向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城乡一体流动。
《意见》着力保障乡村教师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保障力强调工资待遇落实。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
02
护士
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日前,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
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回归临床。
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要逐步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稳定临床护士队伍。
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
要科学合理安排护士培训考核,减少重复性、负担性安排,缓解护士工学矛盾。依法依规加快推动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护士薪酬水平。
03
高层次人才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
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
近日,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其中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
的消息悄然上了热搜
引发3.7亿人围观
事实上
此次人社部组织的专项行动
共有八项内容
其中“人才活力激发行动”
明确提到了薪水!
△图片来源:人社部官网
具体怎么说?
每一句都有亮点!
网友们纷纷点赞:
留住人才的好办法!
↓↓↓
这些地方早就行动起来了!
2017年11月
甘肃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2018年6月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2018年12月
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也提出,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适宜以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周期、需要特殊激励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年薪制。
年薪就是一年才发一次薪水吗?
通过查阅山东省2018年发布的文件发现,其中对年薪制有明确解释:
“年薪一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年薪应包括所聘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年薪根据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考核结果发放。对超额完成预定任务指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发放奖金。”
由此可见,实行年薪制,每月也会发放一次工资。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
此次人社部提到的“高层次人才”
并没有明确界定
究竟谁可以符合年薪制要求?
有待下一步细化!
你期待吗?
来源:福建日报、八闽工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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