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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2018-02-27 中国美术家协会

  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搭建了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反映当代中国美术的新发展、新特点。展览旨在反映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鼓励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刘大为

主任: 徐 里 刘尚军

秘书长:杜军 朱松华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龙  瑞 苏新平杨飞云 沈尧伊 陈金华 胡  伟 高荣生 黎  明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展览编辑:李 芳

三、评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地点:2018年6—7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并在全国进行巡展。

2、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400件。

其中:中国画85件、油画85件、综合画种230件(包括: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综合材料绘画30件)。

3.参展作品展览及巡展全部结束后退还作者。

五、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插图、连环画、综合材料绘画),参展者务必注明画种。

2、凡自2015年第五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4、参加复评的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表格,应逐项填写清楚。表格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刊登的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及相关规定处下载。

5、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请严格执行(见附件)。

6、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注: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宣传出版

1、宣传: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3、由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4、入选第六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己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李芳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陆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7月


 

 

 

 

 

 

 

 

有关规定

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初评截稿日期

备注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中国美协展览部李芳收。(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379

 

2018年

4月10日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编、附身份证复印件。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注:初评不收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参展及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5.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1.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10幅,插图不超过5幅。

2.每幅作品尺寸不得超过50厘米×40厘米。 

3.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4.每件作品装入一个纸袋,纸袋上粘贴作品标签。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标签。

4.参加终评的作品需具备最终展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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