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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倒计时第6天】温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新媒体中心 温州大学 2021-10-14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为打造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相对稳定的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队伍,加快推进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经市人社部门同意,现启动温州大学教学辅助(专业技术)、教育管理和辅导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4.报考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的,需具有2年及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和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1.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2.教育管理岗位人员:21名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3.辅导员:11名

岗位说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11名辅导员中,3名男生公寓辅导员、2名女生公寓辅导员需派驻瓯江学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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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周日)止, 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的填写附件2、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填写附件3]、《2019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报考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的填写附件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填写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连同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方式发送至相应的招聘专用邮箱。“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可用“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替代。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报考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温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rscszk@wzu.edu.cn。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温州大学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xsc416@wzu.edu.cn。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由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本次招聘中,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温州大学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考专业的审查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2.资格审查后,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承诺书”。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该岗位暂不招考。

 4.报名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与面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考试采用百分制。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 %+面试(满分100分)*60%。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考核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大学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10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按《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五、联系方式 

(一)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位和教育管理岗位

联系人:林老师

邮箱:rscszk@wzu.edu.cn

咨询电话:0577-86598067

(二)辅导员岗位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xsc416@wzu.edu.cn

咨询电话:0577-86596067



附件:

1.2019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教学辅助或教育管理岗位)

3.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辅导员岗位)

4.2019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教学辅助或管理岗位)

5. 2019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辅导员岗位)

6.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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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温州大学人事处

责任编辑:钟怡琳

审稿:马司颀

终审:孙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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