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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学宿费缴费须知

新媒体中心 温州大学 2021-10-14

为方便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保证学生及时报到注册,现将有关缴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学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学费为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数和相应的学分单价标准计收。

2.学生住宿费根据每生实际安排的住宿情况按1200元/生/学年或1600元/生/学年的标准(详见附表2)收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已根据安排情况进行设定,学生不能自主选择住宿费标准。

3.各专业学生学费与住宿费同时收缴,学生缴费时出现的应缴费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的合计数。

附表1:各专业学费标准

附表2:住宿费标准




二、缴费方式

注意:各种缴费方式中的“学号”或者“用户名”均为学生在温州大学的学号,可通过登入温州大学迎新系统获取你的学号,学校银行缴费代码:12020716。


方式一:支付宝缴费

(如缴费金额超过一万,请先预存款项到支付宝余额再进行支付)。

【操作指南】:手机登录支付宝APP,搜索并关注【温州大学】生活号→点击【缴费大厅】→点击【缴费】→账号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默认为学号。个别学生如输入密码提示错误,则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勾选费用项缴费(支持多次缴费,可修改缴费金额)→确认缴费→点击【支付】付款 →完成缴费。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缴费(工银e支付)

【操作指南】:输入【工行浙江】 查询到此公众号,并关注。在页面操作栏中点击【生活】→【便捷交学费】→在搜索栏中输入【温州大学学费】→输入【学号】→点击【工银e支付】将显示学生姓名和应缴金额(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确认无误后在实缴金额中输入缴费金额(可小于应缴金额,支持分次缴费)。根据提示,输入账户信息、手机号及手机收到的动态密码,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方式三:自助终端缴费

(温州地区的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时需有浙江省内办理的工行卡。)

【操作指南】:先在自助终端上插入工行卡,输入密码后。点击【缴费】→【更多缴费】→【缴费充值】→【学费】(第二页)→【温州大学学费】(第二页),输入学号项,再与屏幕显示的姓名和金额(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核对→确认→缴费完成。具体操作可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打印自助终端缴费系统自动产生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方式四:网上银行缴费(全国各地均可办理)

【操作指南】:先登录工行网址:http://www.icbc.com.cn/icbc/(复制粘贴至浏览器打开),下拉页面到中间快捷栏,找到【生活服务】→【代缴学费】→在出现的页面右上角修改【城市】(选择温州)→在搜索栏中输入【温州大学】→找到【温州大学学费】→点击【立即缴费】→在【缴费编码】项内输入【学号】后提交,根据输入的号码,将显示学生姓名和应缴金额(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确认无误后输入缴费金额(可小于应缴金额,支持分次缴费)→点击【缴费】。选择工银e支付(小额缴费,无需U盾,首次使用需注册),手机信息验证后缴费。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工行客服热线:95588。


方式五:柜面现金缴费

【操作指南】:浙江省内(除宁波部分地区)各地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时需向银行柜面提供学校名称、学生学号、姓名,根据设定的应缴学费及住宿费金额直接现金缴费。缴费完成后向银行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少数银行网点需提供学校银行代码(12020716)。


方式六:POS机刷卡等缴费

鼓励学生通过支付宝、网银、刷卡机支付等方式缴费,请尽量不要携带现金,以免排队等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服务对象:2020级全体新生、往届老生、研究生

POS机刷卡地点: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计财处304收费大厅

POS机刷卡类型:带有银联卡标志的各种银行卡




三、缴费时间


老生缴费时间:9月7日—9月13日

2020级新生缴费时间:9月17日—9月24日





四、学生缴费注册



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前缴清学费及住宿费。教务处、学院凭计财处提供的已缴学宿费名单分别办理系统统一注册和学生证(盖章)注册手续。办理注册手续后的学生,方可参加教学活动。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足额缴清学宿费的学生,需在开学(新生为报到)后一周内提出缓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学生处批准、计财处备案后,由计财处报教务处可先予注册。申请缓交的学生最迟须在本学年末缴清学宿费,除特殊情况外学校不再受理上学年有欠费学生的缓交申请。


如申请用助学贷款缴纳学宿费的学生,贷款金额足以缴纳学宿费的,待助学贷款下达后由计财处先予扣取所欠学宿费;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学宿费的,应先缴纳差额部分的学宿费。如申请用各类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款缴纳学宿费的学生,待资助款收到后及时前往计财处缴纳所欠学宿费;如资助款不足以缴纳学宿费的,应先缴纳差额部分的学宿费。




五、缴费注意事项


学生缴费后缴费信息会在收费系统中实时更新,学生可登录收费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指南:进入温州大学计财处网站,点击“财务查询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密码根据系统提示设置或者修改。进入平台后左边操作栏点击“新版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学生收费明细查询”,在显示的页面点击“学生收费查询”出现一条记录,点击该记录上的学号,查询各年度收费明细。




资料来源:温州大学计财处

责任编辑:陆昀昀

审稿:伍益佳 周凯雯

终审:付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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