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寒假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5日(周日)-12月31日(周六)。
2.寒假开始时间调整为2023年1月1日(周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20日开学。
党校办 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
资料来源:党校办 教务处
责任编辑:张清悦
审稿:郁晨超
终审:付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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