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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赏析:《当代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实证研究—— 基于宁夏大学的调查分析》

2017-08-07 正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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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赏析:《当代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实证研究—— 基于宁夏大学的调查分析》

今天分享一篇奇文《当代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实证研究—— 基于宁夏大学的调查分析》,全文未读完已然后背发凉,胆战心惊!注意文中标红处!


摘要:回族大学生受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和伊斯兰法文化的影响,形成了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特殊内核。更深层次的了解其法律意识的结构状况,探求其头脑中的回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异同,分析其成因,对我国的少数民族的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律意识 回族大学生 伊斯兰文化 法制建设


作者:高研秋 宁夏大学



一、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人口 654 万人,其中回族222 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占全国回族人口的五分之一,宁夏大学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自治区唯一的 211 建设高校,回族学生所占比例高达 37.13% ,回族学生主要来自于宁夏本地,也有少数外地生源的回族学生,且还有维族、蒙古族、满族、壮族等其他少数民族。宁大各民族学生所占的合理比例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丰富、多元的调查对象和资源,因此对宁夏大学回族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调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实证分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个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理念、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和。作为一种自觉的精神力量,法律意识的社会作用是巨大的,人们的一切法律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法的制定和实施的整个过程无不渗透着法律意识,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关于法律意识的具体内容,学界有不同的分类,根据主流的分类,笔者将此次调研设置为四个部分,即法律认知、法律服从、法律运用、法律评价和期待。以下是关于四个方面的实证分析结论:


(一)法律认知


法律认知即对现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的认识和把握,设计的具体问题按照部门法的分类又分为几个部分,如对宪政法律的认识,对民法制度的认识,对刑法制度的认识,对经济法律制度的认识,对诉讼法律制度的认识等方面。根据统计回族大学生普遍缺乏对于宪政法律知识的认识,这和汉族大学生不相上下,95% 的回族学生知道宪法的最高效力,但只有 24% 的学生知道宪法的大致内容。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有 98% 的人认为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并能回答具体的内容。这是由于回族是个全民信仰伊斯兰的民族,伊斯兰教是他们的终生信仰, 《古兰经》是他们的生活宝典和行为准则,他们关注自己信仰的权利也在情理之中。(小编注:?,读到此处,我已无语)对于法的作用和具体部门法的作用方面,有 78% 回族大学生认为法律既保障权利,同时又严惩犯罪,有 4.6% 的回族大学认为法律的作用是惩治犯罪,还有 l.5% 的人选择了“不清楚”,说明大多数回族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作用还是有着清晰的认识。而在民商事领域,回族大学生有着高度的契约精神和法权意识。


(二)法律服从


法律服从主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被调查者对该事件的看法和行为等。调查统计显示,绝大多数回族大学生对于违法行为能够清醒的认知,有 99% 的人认为强奸行为属于犯罪,1% 的人认为不是。再例如,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84% 认为是犯罪,11% 认为不是,5% 认为说不清。


对于结婚年龄,89% 的回族大学生知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的补充规定第二条:即男不得早于 20 周岁,女不得早于 18 周岁,但对于违反结婚年龄的规定,56% 认为是违法的,38% 认为不违法,6% 说不清,对于不违法的错误认知大大高于汉族学生。在认为违法的学生中又有 42% 的学生认为虽然违法,但他们的内心道德观念可以接受。


在个体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很多农村地区回族群众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就履行了结婚的形式要件,等到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再办理结婚证。回族群众早婚早育的观念主要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伊斯兰教义主张成年后必须结婚,结婚是一项积极的义务,结婚的目的是生儿育女,结婚是“瓦直卜”(当然),是“逊奈”(圣行),伊斯兰教法有一整套严密的婚姻制度规范,其中早婚早育是一项重要内容,这无形之中深刻的影响了回族群众对婚姻的看法。


(三)法律运用


法律运用主要指当被调查者面对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利时,被调查者的态度以及运用法律的途径等。


回族大学生在遇到刑事案件时,有 86.5% 的人会通过司法方式来解决,11% 的人选择通过阿訇调解,1.5% 的人选择自己协商解决,还有 1% 的人选择沉默,数据体现了这一群体较高的刑事法律素养。


在个体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在回族聚居区,即使强奸犯罪发生时,很多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群众依然选择阿訇调解或者协商解决, “阿訇”是清真寺里正义的化身,依据教法而非国法解决问题。回族群众深受《古兰经》和圣训的影响,在很传统的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教法即是国法,处理刑事犯罪的金律当然是伊斯兰教规教义,对于我国回族群众来说,无论是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和心理体验无一不受其影响。所以回族内部的刑事纠纷由阿訇采取教义教法解决,这一功能使得伊斯兰教法在回族中有了更为现实且实用的习惯法价值和权威基础。(小编注:原来,本文号称对当代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实证,竟然大部分研究的是对研伊斯兰教法的权威意识!)


再次,传统回族人的意识中,家伍(家族)、门宦观念比较强烈,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由家族中有威望的家长、阿訇解决可视为是一种传统权威意识的解读。最后,回族群众也深受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的“无讼”、 “耻诉”观念的影响, “以和为贵”的是中华传统思想的宝贵财富。整体而言,回族大学生虽然深受伊斯兰《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的影响,但当代回族大学生对于法律运用普遍有较高的觉悟。(小编注:看完前文,怀疑作者真的能否由衷得出这个结论?!)


(四)法律评价和法律期待


法律评价和法律期待主要是对现行法制环境、依法治国、反腐败等方面的评价,对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态度,对所在社区的治安情况的总体看法等。


调查显示,回族大学生最关心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失地农民拆迁补偿占据重要地位,认为民法和劳动法能解决他们的现实诉

求。


调查显示回族大学生对于司法领域的腐败较为关,68% 的学生认为我国司法不透明,腐败严重,但对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反腐败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满信心,调查显示回族大学生关心时政,关心社会法治建设热点问题。对于伊斯兰教规教义或习惯法,回族大学生的意识中已经内化,在意识层次中处于较深的位置。法律是外在行为约束,并不能完全取代他们头脑中的习惯法回族大学生认为国家法律和伊斯兰习惯法之间有契合的地方,也有相冲突的地方,期待国家从立法的层面吸收借鉴伊斯兰习惯法,使之融合协调一致特别是在民族自治地区多做变通规定。(小编注:我读到此处,已然心惊肉跳!)


总之,回族大学生对于我国法制环境整体评价不高,对司法现状不是很满意,对法律的信仰没有上升到内心自在的意识。


三、影响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因素


(一)伊斯兰文化的影响


回族是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伊斯兰文化的伦理、价值等因素对回族民众的行为举止有着很深的影响。伊斯兰教总的信仰原则和宗教礼仪,可以概

括为“六信”和“五功”,[3] 以此来沟通人与真主安拉之间的关系,以及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它们既是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攻修和制度,又是穆斯林法定的宗教义

,也是他们内心的基本道德准则。六信即信真主、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信前定,五功即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是一整套详尽的宗教仪式的总称。


穆罕默德作为真主的使者,他的《古兰经》和圣训是“瓦哈伊”(天启)的总称,降自安拉,是人们行事遵循的根本法典,是穆斯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立法的依据,决不容许有丝毫怀疑。(小编注:古兰经作为社会立法的根据?绝不容许有丝毫怀疑?我已后背发凉!)


被称作“斐格海”的伊斯兰法(学),其实质是具备创制资格与条件的伊斯兰法学家对经(《古兰经》)训(圣训)法律明文及其精神的理解与诠释而构筑的伊斯兰法实体,这一切使得回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就无时无刻不受教义的影响。回族大学生作为民族群体的优秀代表,他们接受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染,对于教规教义坚定悟守,始终不渝,同时

也接受了现代学校教育,因此在法律意识上就会表现出两面性,既尊国法又尊教法,并能够适应时代对二者做出的准确评价。(小编注:既尊国法,又尊教法?!)


(二)中华儒家文化的影响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 文化是回族伦理文化的又一重要思想源泉,儒家文化的核心是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它是中华民族道德实验的结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有着深厚的传统。一种文化只有在适应、融合、变迁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强大的生命力。于是一些回族思想家尝试将儒家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相结合,以儒阐经,产生了一大批杰出的哲学家思想家,称为“回儒”,如明代的大思想家王岱舆、马德新等。王岱舆在《正教真诠》中利用儒家的“三纲五常”宣传忠孝,推崇“克己复礼”,用儒家思想诠释伊斯兰教的“五功”;将儒家所说的“五伦”改称为“五典”,将伊斯兰教的信主上升到“二元忠诚”,[4] 即忠主又忠君。这些回族大儒巧妙的将伊斯兰文化的精髓融入到儒家文化历史洪流中,既保持了伊斯兰的特质和本真,又适应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回族群众就在这种双重文化的构建中生根发芽、发展壮大,形成了有别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体。


四、构建回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回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其他回族聚集地区发展还相对滞后,毫无疑问,回族大学生作为回族群众的精英代表,他们必将走上社会,是未来回族地区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高低一定会影响到回族地区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做出准确的分析并对之进

行提高和培养。


从更高的层面来讲,民族和谐共处、维护稳定是国家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在强调回族群众族群认同、文化认同的同时,必须提高回族群众的法律认同。对于传统文化必须取其精华,扬弃落后,回族习惯法能够保障族群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但在一定情况下固有传统的习惯性思维可能不利于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回族习惯法?)


特别是当前中东伊斯兰国家乱象丛生,宗教极端思想迅速扩张,这都要求回族大学生能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用现代法治意识抵制不良极端宗教思想。因此,回族大学生在双重文化的影响下,建构一套法律至上的生活理念,让法律认同与族群认同文化认同互补、互通,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完)


结合近日事件,再读此文,本人心中尤感惊悚,不知诸君是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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