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看国外如何规范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昨天(7月2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27年首次大修,新法规定,今后凡是滥食野生动物将被禁止,随意放生野生动物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看看其他国家,是如何用法律保护野生动物的?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如何通过法律来界定和规范?
在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美国公众意识的转变,譬如将狩猎从谋利手段转为运动爱好等,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共同为野生动物资源构筑起一道牢固的保护屏障。
公众意识产生巨大转变 “公共信托理论”确立
美国地域广袤,野生物种资源丰富,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处处可见动物与人和谐相处的场景。寻常人家的后院,时常有野兔出没,居民区里丛林较密的地带,常见麋鹿三五成群地栖息觅食。
不过,美国形成今天的生态格局并不容易,其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公众意识也经历了很大的转变。
美国建国之初,民众认为野生动物资源取之不尽,联邦政府的土地也向公众开放,人们四处耕种、放牧、渔猎、采矿和定居。尽管地方政府也出台法律,对猎取价值高昂的物种施加一定限制,但多半形同虚设。至19世纪末期,过度捕猎导致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大量流失,野生动物资源急剧减少。过去数量庞大的原生旅鸽和新英格兰草原松鸡濒临灭绝,原野上的北美野牛也近乎绝迹。
生态环境的恶化使人们认识到,野生动物是属于公众的不可或缺的资源,而1872年最高法院的一起判决,更加深了民众对“公共信托理论”的认识,逐步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北美模式”。
在这起“马丁诉沃德尔案”中,私人土地主马丁声称根据从查理大帝到约克公爵的授权,他拥有新泽西拉里坦河两岸的一切,包括土地、岛屿、河流、港口、矿产、森林、沼泽和各类物种。马丁对采牡蛎者沃德尔提出状告,要求其偿还采捕的所有牡蛎,但其要求被法院拒绝。时任首席大法官罗伯特·托尼说:“当新泽西民众接掌政府权力和享有主权的时候,原先属于英国国王和议会的特权,也即刻归属新泽西州的名下。”
这起判决明确了“公共信托理论”,赋予州政府对公共财产的“托管”权利,同时也避免了野生物种成为私人财产的可能。1970年,美国学者萨克斯对“公共信托理论”做了进一步阐述:“阳光、水、野生动植物等环境要素是全体公民的共有财产;公民为了管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将其委托给政府,政府与公民从而建立起信托关系。”
美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野生动物提供保护伞
但是19世纪后页的工业革命催生了庞大的劳动力大军和城市人口,为满足人们的食物需求,北美野牛和珍稀水鸟等野生动物遭到市场化屠宰,生态格局被严重破坏。从纽约到蒙大拿州的一些有奉献精神的渔猎者,开始呼吁并推动全国性的渔猎立法。19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首部野生动物保护的联邦法律——《雷斯法案》,法案禁止非法捕猎、采收、运输和出售系列野生动植物。
1901年就任总统的老罗斯福大力推行自然资源保护政策,在其任内,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保护野生生物栖息地的法律。譬如,1903年在佛罗里达建立了鹈鹕岛鸟类保护区,这是遍布全美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中最早的一个。及至1909年任期结束,老罗斯福在全美总共确立了2.3亿英亩的保护区,任期内平均每天就划定84000英亩。
大萧条时期的小罗斯福总统则利用推行新政的机会,进一步强化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在其执政期间,美国联邦政府不断扩充野生生物栖息地并增设国家公园。1934年,美国通过《鱼类和野生动物协调法案》,政府拨款对联邦土地予以保护并对野生生物开展研究。
由于各州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有很大的自主权,联邦政府就通过对渔猎用品和枪支弹药征收联邦消费税、然后下拨到各州政府的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并执行更为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这方面最著名的法律,就是1934年通过的《候鸟捕猎印花税法》,俗称为“野鸭印花税法”。
打猎是许多美国民众热衷的运动,但打猎不仅需要许可证,而且有严格的规定。譬如,在蓝岭山脉以东的多数地区,每天捕杀的野鹿最多为2只,每年不得超过6只。雄鹿只有长大到鹿角超出茸毛高度之后,才可以被猎杀。当鹿在溪流、湖泊和池塘嬉戏的时候,都不允许猎杀。在蓝岭山脉以西的地区,猎鹿时还不得使用猎犬,而且猎鹿时间限制在日落后半小时到日出前半小时。
经过100多年的努力,美国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和回升。野鹿的数量比欧洲人初来北美大陆时还多。专家指出,在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美国公众意识的转变,譬如将狩猎从谋利手段转为运动爱好等,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共同为野生动物资源构筑起一道牢固的保护屏障。
1966年通过的《动物福利法案》,被誉为美国保护动物法律中的“宪法”。法案从研究机构应该如何对待动物,到州和地方的动物收容所应该如何组织管理,从运输动物时的注意事项到如何处理被盗动物等,都有细致的规定。
虐待动物者,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在亚利桑那州,虐待动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罚15万美元,手段非常恶劣的还会被送入监狱。刑期在各州长短不一,最长的是路易斯安那州和阿拉巴马州,可以判处10年监禁,最短的俄亥俄州也会被判3个月。
在保护动物方面,“动物警察”扮演着独特角色。在纽约,“动物警察”隶属美国的“反虐待动物协会”,是该协会的执法人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但他们身着与警服颜色、款式相近的制服,并配备手铐、手枪、警灯等专用设备,也可以依法行使逮捕权等。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各种动物和宠物的安全,惩治虐待动物者,并处理被人遗弃和对人造成威胁的动物。
民间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以“美国善待动物协会”的规模和影响最大。2010年墨西哥湾发生重大漏油事故后,该地野生动物的处境岌岌可危,美国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启动了一项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迁移海龟蛋的行动,将受原油污染的佛罗里达州西北部和亚拉巴马州海滩约5万只海龟蛋,用卡车送往佛罗里达州中部的大西洋沿岸地区。
专家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只是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环节,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政府在完善立法、民众在对待生态方面,都需要有整体环境概念。
美国在完善动物保护立法的过程中,也不断推出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律,从而使这些法律能够相辅相成。譬如,美国在1948年通过《水污染控制法》,1955年又通过《空气污染控制法》,1973年制定《联邦濒危物种法》,1976年通过《国家森林管理法和联邦土地政策管理法》,等等。这些法律从不同层面维护了生态平衡,也促进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目标是:从根本上预测、防止及解决使生物多样性显著降低或丢失的原因,以逆转目前生物多样性降低或丢失的趋势,并使欧盟领土内外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包括农业-生态系统)处于满意的保护状态。
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规划出了一个明确的行动框架,并规定了总目标和部门目标。主要是以下4项内容:一是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二是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利益;三是研究、鉴定、监测和信息交换;四是教育、培训和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澳大利亚是野生动物的王国,在当地注册的所有野生动物,都受到《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保护。即使是对泛滥成灾的袋鼠也不能随意猎杀。比如野生鸟类,哪怕再漂亮,你也不能把它们抓在笼子里,否则就是违法。在有池塘的公园里,通常总会有一些野鸭和野鹅居住,从来不会有人,甚至流浪汉都不会考虑把他们抓来炖汤。开车在澳大利亚的乡间公路上四处看会发现,几乎每两到三公里,就肯定能看到路边有一具被撞死的袋鼠尸体。在澳大利亚法律中,如果袋鼠自己过马路不小心,你撞上去了,那你是不必负责任的,所需要做的就是在安全的情况下停车,把尸体挪到路边。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你不能把撞死的袋鼠带回家当肉吃,尽管澳大利亚的确有袋鼠肉销售,但那些肉是在计划内的猎杀,和撞死袋鼠是两码事。其次,不能蓄意去撞袋鼠。在袋鼠一息尚存的情况下,你应该立即致电动物保护组织进行急救。对于蓄意虐杀袋鼠的行为,澳大利亚人同样会严惩。
澳大利亚一些经验表明,给予濒危野生物种一种价值,比没有商业价值会导致对该物种的更大保护。例如,为获取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袋貂的肉供本国食用及出口用,持续地对其进行高水平的商业捕获已有几十年。但其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量增加。再如,在澳大利亚BASSSTRAIT岛上的土著居民商业捕获灰鹱,以获得其肉、油及羽毛供本地应用或出口用也有几十年的历史,但灰鹱的数量仍在增加。这都是由于商业捕获对这些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的保护起了很大作用的缘故。
以上事例表明,只有在土地所有者能从栖息地上的野生生物获得收益的情况下,他们才可能对这些栖息地进行保护。因此,应把天然栖息地看成为一种经济资源,因为它有应用价值,并能与其他使用土地的方法进行竞争。把它看成是有经济价值的,才能使它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澳大利亚管理野生物种的经验表明,在技术上可持续性的采收或猎取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的问题是政府能否驾驭可能起破坏作用的经济和社会力量。其中保证资源的拥有者看到管理良好的野生生物贸易具有经济利益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对政府有关机构而言,野生生物商业利用企业家和动物保护团体的挑战是如何对商业应用进行管理,以减轻风险,并达到最大程度的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可持续的应用。
俄罗斯幅员辽阔,是世界上少有的拥有极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然而,由于历史传统及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俄远东等地甚至形成了偷猎、加工制作和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的产业链。为此,俄制定了《动物法》、《狩猎及保护狩猎资源法》等多部法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俄罗斯《宪法》确定了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的地区归国家所有,但根据某些联邦法律可以确定一些属联邦主体所有。根据宪法第72条,动物保护和利用由国家和联邦主体负责;1995年4月24日的《动物法》,确定了法律关系的特定调整对象;此外,针对领海内的动物保护,俄罗斯颁布有《俄罗斯大陆架法》、《俄罗斯专属经济法》,确定了这些特殊区域动物的国家财产所有权;2010年4月1日生效的《狩猎及保护狩猎资源法》还调整了狩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上述法律及一些子法和其他领域的法律,如《行政违反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仲裁法》、《狩猎法》、《动物保护法》、《兽医法》等,构成了一整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体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违法分子将被分别处以钱财处罚、纪律处罚、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
在韩国,动物保护法每年均修订。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韩国将以往包含在《自然环境保全法》和《鸟兽保护及狩猎相关法律》内的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并单独立法。这一《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后又被更名为《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韩国对食用、猎取野生动物的处罚越来越严厉。根据最新修订的《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凡是首次捕获或摘取国家1级濒危保护动植物的,将被处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500万韩元以上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经常性捕获或摘取国家1级濒危保护动植物的,将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和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捕获或摘取国家2级濒危保护动植物的,属于偶犯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万韩元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惯犯则会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捕获或摘取的动植物,偶犯者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惯犯则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世界环境综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锡林郭勒日报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