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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关于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2016-09-21 世界环境


来信:尊敬的陈部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完我的几句心里话,听一听我们这些最基层的环保工作者的心声。我是一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这些年来,对环保领域的工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一是机构混乱,人员队伍参差不齐,人员质量和数量,装备保障不足等等;二是思想意识薄弱,危机意识不强,有令不行,禁不止。三是行政干预实时存在。第二关键的是制度,从省以下的牵扯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从新界定的问题,所以,在此提几点建议,就算是一个扎根环保的人为环保事业尽一份心吧!第一:改变环保监察机构及其人员的尴尬地位,建议更名为XX环境保护执法局或分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或行政编制,提升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存在感,提高基层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和能力。第二:充分理顺各个部门的职责,改变过去“一个皮球大家踢”的局面。第三:强化权力和责任监督机制。不能自己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环境质量的提升,需要对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进行监督。第四:修改完善健全环保法律法规。第五:建立合理党政领导干部奖惩晋升机制。第六:希望改革的进度能再快一点。
回复:罗冬阳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关心和支持,并来信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和广大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多年来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的贡献和努力,您的意见凝聚着基层环保工作者的心声,对本次改革实施有较好的借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为落实好这项重大改革任务,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专门组成了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部先后赴湖北、福建等多个省份调研,广泛深入听取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专家代表意见,形成70余万字的调研分析材料,与申请改革试点的12个省份多次对接。还同步开展了合法性审查、政策评估、舆情应对方案编制等工作。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意见。《意见》起草工作历时7个月,数易其稿。
您提出的意见与我们前期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所收集的很多观点相一致,也是改革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在改革制度设计过程中我们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研究,并与中央编办、中组部、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河北、重庆等试点省市进行了多次对接和沟通。
7月22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次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将合理界定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内涵、对象,强化环境执法部门地位,增强手段和能力,要求制定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大环保格局,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4个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的同时,力争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环保系统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保证环境保护新老体制平稳过渡。
目前,我们正在与有关省份对接,协助完善形成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包括您来信中提及的问题。
待《意见》正式印发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省份的指导督促,争取使各省方案体现可行性、可操作性,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的经验、模式。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来源:环保之家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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