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模式趋近科学化 蓝天白云有望成常态
治理雾霾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人民战争。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雾霾治理模式逐渐科学化。治理模式科学化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一样不容忽视。无论如何,我们相信,经过全社会共同的不懈努力,“白天蓝天白云,夜晚繁星闪烁”的常态化不会遥远。
近年来,雾霾污染问题突出,愈演愈烈,民众甚至“谈霾色变”,如何打破雾霾治理的瓶颈,是目前面临的难题。
今年年初,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中国正通过一系列硬举措应对硬挑战,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全年PM2.5浓度等指标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我们能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改进趋势,去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美国NASA卫星也观测到中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了颗粒物的降低。”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雾霾治理模式逐渐科学化,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
第一,由“末端治理”转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鉴于“末端治理”模式的被动性和滞后性,我国一些地区开始尝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治理模式。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检测、预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均是这种治理模式的体现。
第二,由“浓度单项指标考核”转为“浓度、总量双项指标考核”。原先的考核制度只注重浓度指数,这样会导致排污者在面积广阔的区域排放大量污染物时,浓度指数却符合标准。但是,改用浓度、总量双项指标考核制度能够有效监测某一区域的污染物浓度以及总体排放量,有利于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第三,由“点源控制”转为“区域防治”。针对雾霾污染时有反复的情况,人们意识到“点源控制”模式已经很难抑制层出不穷的污染状况,区域统一规划、综合调控、集中治理的“区域防治”模式则能够更加有效地处理多发的雾霾污染。
第四,由“政府单一强制主导”转为“借助市场经济调控”。在中央指导下,山东、山西、上海、江苏、河南、天津、柳州等七省市均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实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几年来,北京、江苏、陕西等多个地区通过立法将排污权交易制度正式纳入雾霾治理中。
第五,由“污染者负担”转为倡导“社会责任、全民治霾”。立法不断强化政府的管理责任和普通公民的社会责任,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雾霾治理活动中来。而普通公民也需要承担更多的监督责任,尤其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提出,通过司法途径弥补行政强制手段的不足。
治理模式科学化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一样不容忽视。当前,雾霾治理存在三点突出问题:过度依赖政府,未能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过多采用临时性、应急性治理机制,缺乏可持续治理;过于分散和各自为战,制度缺乏稳定的正向激励。治理过程面临五个关键难点:治理主体意愿不一致,难持续;治理手段不经济,难推广;治理与经济发展,难兼顾;治理目标较模糊,难监督;治理制度不健全,难实施。
为解决以上问题和难点,达到持续有效的治理效果,须建立可持续的治理机制,从强化治理意愿入手,依托制度的可持续,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形成“中央主导、地方负责、区域联动、企业主动、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局面。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认为,治理雾霾,要多管齐下,其中最为关键的点在于去掉不必要的产能。雾霾最大的来源是燃煤,我们国家又是以煤炭为主的。我们国家煤炭超低排放的技术已经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发电效率和发电水平都要比天然气还要好。逐步用这种技术替代原有电厂,把我们的工业生产调整到国计民生真正需要的地方。
“雾霾污染涉及到庞大的工程,是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以汽车尾气为例,它涉及柴油、汽油质量指标的问题,排放的问题,它是一系列问题的汇合。而且方方面面牵涉众多利益,比如每个省都有经济指标压力,空气是大家的,但指标又是自家的,局部有自己的考量标准,就形成局部与整体的矛盾。”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文联主席许钦松认为,治理雾霾污染最难的地方就在于,必须国家层面制定措施,甚至牺牲经济指标才能改变。
“污染不是一天形成的,治理也不可能一下子见成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认为,治理雾霾还是强调要在三个层面上共同发力:在政府层面,在政策导向上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转变发展方式;在企业层面,在生产中要坚持文明、环境友好型生产,转变生产方式;在公众层面,要提倡低碳生活、绿色出行,转变生活方式。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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